【学习专栏】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第40期)
时间:2025-02-19 来源:法治大兴公众号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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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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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引向深入,中央宣传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写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以下简称《问答》)。《问答》紧跟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发展步伐,聚焦理论热点难点,回应社会关注关切,以问答体的形式全面系统、深入浅出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体系、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问答》共分7个板块,59个问题,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图文并茂、通俗易懂,是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辅导读物。

  五、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

  40.为什么说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作为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之一,互联网让世界变成了“鸡犬之声相闻”的地球村,相隔万里的人不再“老死不相往来”。可以说世界因互联网而更精彩,生活因互联网而更丰富。同时,互联网领域规则不健全、秩序不合理等问题日益凸显,侵害个人隐私、侵犯知识产权、组织“网络水军”等网络违法犯罪时有发生。互联网这块“新疆域”不是“法外之地”,同样要讲法治,同样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快网络立法进程,出台了一批法律法规,加大网络执法力度,网络空间法治化持续推进。但同网络空间快速发展新形势相比,互联网领域立法仍有待完善,依法治网水平仍有待提高,广大网民尊法、守法意识仍有待增强。

  构建网络秩序、保障网民权益,必须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网络空间同现实社会一样,既要提倡自由,也要保持秩序。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既要尊重网民交流思想、表达意愿的权利,也要依法构建良好网络秩序,保障广大网民合法权益。网络是现实的延伸,网络空间虽然是虚拟的,但是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违法行为造成的伤害也是现实的。无论网上还是网下,无论大屏还是小屏,都没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大家都应当遵守法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行生于已,名生于人。”互联网企业应当把社会效益摆在突出位置,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在自身发展的同时,饮水思源,回报社会,造福人民。办网站的不能一味追求点击率,开网店的不能卖假冒伪劣产品,做社交平台的不能成为谣言扩散器,做搜索的不能仅以给钱的多少作为排位的标准。只有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才是最有竞争力和生命力的企业。

  维护网络安全、净化网络生态,必须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大家在互联网上获得信息、交流信息,对求知途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产生重要影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谁都不愿生活在一个充斥着虚假、诈骗、攻击、谩驾、恐怖、色情、暴力的空间。利用网络鼓吹推翻国家政权,煽动宗教极端主义,宣扬民族分裂思想,教唆暴力恐怖活动等,这样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打击,决不能任其大行其道。利用网络进行欺诈活动,散布色情材料,进行人身攻击,兜售非法物品等,这样的言行也要坚决管控。没有哪个国家会允许这样的行为泛滥开来。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就是要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近年来,各级执法、司法机关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持续净化网络空间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例如,公安部自2018年至2023年连续6年部署开展“净网行动”,依法治网成效明显,2022年共侦办案件8.3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6万名,有力维护了网络空间安全和网上秩序稳定。

  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技术创新,必须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数字经济意义重大,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和国家大数据战略,拓展网络经济空间,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较快、成就显著。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规范”二字。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应用快速发展,催生一系列新业态新模式,但相关法律制度还存在时间差、空白区,要及时加以规范和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利益不受侵害。必须始终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当今时代,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一轮科技革命蓬勃兴起,互联网已经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先导力量,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有力推动着经济社会发展。我们必须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科学认识网络治理规律,不断提高依法治网水平,加快建设网络法治社会,使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成事业发展的最大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