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辩法析理明真谛
——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关系
51.为什么说全面依法治国离不开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 2018年9月22日,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举行,共有47万余人参加考试。自此,实施了16年之久的国家司法考试顺应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之需,实现了更新迭代。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是党中央着眼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作出的重要决策,对于提升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整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法治工作队伍包括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是国家治理队伍的重要力量,处于法治实践的最前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至关重要。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指明了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迫切性。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显著标志是国家治理的法治化,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最突出特点是国家治理队伍普遍具有依法治理国家和社会的能力。法治工作队伍的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国家治理法治化的进程。“得其人而不得其法,则事必不能行;得其法而不得其人,则法必不能济。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没有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就不可能提高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再完备的法律体系也难以变为法治实践,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将是一句空话。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需要。新的时代条件下,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都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做好立法工作,为国家立规矩、为社会定方圆,需要建设一支具备遵循规律、发扬民主、加强协调、凝聚共识能力的立法工作者队伍。正如马克思所说:“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如果一个立法者用自己的臆想来代替事情的本质,那么人们就应该责备他极端任性。”做好执法工作,履行好政府职能、管理好经济社会事务,需要建设一支忠于法律、捍卫法律,严格执法、敢于担当的执法工作者队伍。保证公正司法,为人们定分止争、化解矛盾,需要建设一支信仰法律、坚守法治,端稳天平、握准法槌,铁面无私、秉公司法的司法工作者队伍。搞好普法和法律服务,引导和帮助公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需要建设一支弘扬法治精神、恪守职业道德、热心服务群众的法律服务者队伍。总之,只有建设一支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工作能力强、职业道德水准高、社会责任感强的法治工作队伍,才能把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组织和人才保障的需要。当前,法治工作队伍总体上是好的,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与依靠的有战斗力的队伍。同时还要清醒看到,法治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还存在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比如,有的理想信念不坚定,自觉不自觉地受到西方法学思想的影响,不假思索地信奉西方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有的把握国情不准、了解民意不深、大局观念不强,提出的意见、举措不能反映客观规律、体现人民意愿;有的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透明、不文明,搞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吃拿卡要、寻租牟利、贪赃枉法;有的司法不公,办案不廉,“吃了原告吃被告”,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有的违背职业操守,缺乏社会责任感,借帮助群众维权之名鼓动当事人闹事,唯恐天下不乱;等等。这些问题严重破坏法治的权威和尊严,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战略性任务。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深入研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探索一套有别于党政领导人才、科技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的法治人才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