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思想·兴法治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第52期)
时间:2025-07-15 来源:法治大兴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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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辩法析理明真谛

  ——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关系

  52.如何理解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习近平总书记对邹碧华同志的评价,对千千万万法治专门工作者而言,具有特别的激励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革命化是法治专门队伍的根本性要求。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是由法治专门队伍的政治属性决定的。革命化的根本是政治坚定,核心内容是对党忠诚、为民服务,体现着法治专门队伍的属性和宗旨,决定着法治专门队伍的方向定位。是否忠诚于党和人民,是衡量革命化的主要标志。立法、执法、司法工作者要坚定对党绝对忠诚的信念,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的原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始终保持斗争精神和自我革命勇气,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旗帜鲜明、敢于亮剑,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豁得出来、顶得上去,在体制机制改革面前勇于涉险滩、啃硬骨头。

  正规化是法治专门队伍的基础性工程。法治专门队伍肩负的责任重,掌握的权力大,必须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规范的运行体系、完善的监督机制、严格的追责程序。正规化的根本是统一规范,核心内容是管理科学、纪律严明,体现着法治专门队伍的组织和标准,决定着法治专门队伍的形象塑造。要加强统一管理,在职权法定基础上,完善组织体系建设,规范机构设置、职能编制、人员配置,健全管理制度体系,推动各方面工作实现标准化、制度化,体现统一性、正规性。要分类制定权力清单,明确各类组织、人员职责权限,严格行为规范,规范履职行为,统一标准和程序,促进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运行。要严明法治工作纪律,健全纪律条令和从严管理监督的制度体系,确保权力依规运行,严格执行法纪,做到令行禁止。要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完善执法司法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符合执法司法规律的惩戒制度。

  专业化是法治专门队伍的关键性内容。没有金刚钻,揽不了瓷器活。专业化的根本是有效履职,核心内容是提升能力、树立权威,体现着法治专门队伍的能力和水平,决定着法治专门队伍的地位权威。要强化人员构成的专业化,建立专业资格制度,加强专业人才引进,强化专业训练培养,打造专业化立法、执法、司法队伍。要推进业务工作的专业化,遵循法治规律,恪守法治原则,树立专业精神,不断提升工作方法手段的专业程度和技术含量,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和行动力、战斗力,以专业水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专业化还需要立法、执法、司法工作者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崇尚法治权威,维护法治尊严,践行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法治理念。

  职业化是法治专门队伍的标志性特征。中国是世界上较早产生法律职业的国家之一。魏晋时设“律博士”,其职责即是研修法律。法治专门队伍的高门槛、高负荷、高风险等特点,决定了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职业精神、职业身份和职业保障。职业化的根本是安心安业,核心内容是加强保障、提升尊荣,体现着法治专门队伍的角色和归属,决定着法治专门队伍的生机活力。要大力培养法治工作人员忠诚为民、担当奉献、公正廉洁的职业精神,塑造崇尚法治、恪守良知、理性公允的职业品格。要健全职业激励保障体系、分类管理制度、激励考核制度,畅通职业发展通道,让法治专门队伍发展有空间、成长有动力、工作有干劲,增强职业认同和职业预期。要为法治专门队伍履职提供必要条件、有力保障,完善职业待遇和优抚政策,健全履职保护救济机制,让法治专门工作者安身、安心、安业,保障法治专门队伍的稳定性。

  法治专门队伍“四化”是一个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其中,革命化是灵魂,正规化是基础,专业化是关键,职业化是标志,四者既相互联系又内在统一,共同构成新时代法治专门队伍建设的科学指标。推进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就要一体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实现法治专门队伍政治素质高、管理体系优、业务能力强、整体形象好的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