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思想·兴法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第55期)
时间:2025-07-15 来源:法治大兴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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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奉法者强则国强

  ——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

  55.为什么说法律服务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

  “要是没有律师的帮助,在那次与施工方的交涉中,我们可能就要吃哑巴亏,得不到应有的赔偿了。”这句话道出了贵州省毕节市河镇乡村民对扶贫律师的感激之情。2017年至2020年,贵州省大力推进实施法律援助精准扶贫项目,选派20家律所驻点开展法治扶贫工作,广大律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了法治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各领域法律服务工作者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作为法律服务人员从业的基本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要贡献。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这些目标的实现,都离不开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律服务队伍。

  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截至2022年年底,全国共有律师事务所3.86万多家,执业律师65.16万多人。广大律师通过代理诉讼案件、办理非诉讼业务、开展法律援助、参加法治宣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呈现新局面,谱写了律师事业发展的时代新篇章。

  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随着法律援助覆盖面逐步扩大,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法律援助人员在服务广大困难群众、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为法律援助工作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为民惠民便民提供了规范保障和行为准则。2022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230万件。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具有法定证明力。广大公证员通过为人民群众提供公证活动,全面介入国家经济社会活动、民生领域和涉外民商事交往各个方面,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截至2022年年底,全国共有1.4万多名公证员,2022年办理公证事务1100多万件。

  仲裁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纠纷解决制度,也是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将可能出现或已经存在的争议提交给独立的仲裁机构或者仲裁庭,由其居中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因便捷、高效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仲裁对公正及时解决矛盾、妥善化解纠纷、促进改革开放、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22年年底,全国共有277家仲裁机构,2022年处理民商事案件47.5万多件,案件标的额9860多亿元。

  司法鉴定制度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帮助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事实的司法保障制度。在诉讼案件中,司法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为法官审理案件、查明事实提供重要依据。司法鉴定人通过为当事人和司法机关提供高质量、可信赖的司法鉴定服务,有力保障了司法案件的公正审判,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截至2022年年底,全国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管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共2837家,司法鉴定人3.6万多人。

  人民调解是在继承和发扬我国民间调解优良传统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具有方法灵活、程序便捷、不伤感情、不收费用等特点,在我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发挥了基础性作用,被国际社会誉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东方经验”,享有“东方之花”的美誉。人民调解员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承担者。广大人民调解员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了积极贡献。截至2022年年底,全国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69.3万多个,人民调解员317.6万多人,2022年排查矛盾纠纷667万多次,调解矛盾纠纷892.3万多件。

  基层法律服务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服务制度。20世纪80年代初期,为弥补律师资源的不足,满足当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沿海对外开放产生的大量法律服务需求,基层法律服务在东南沿海部分乡镇产生,并逐步发展到内地和城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分发挥近民便民利民的优势,在服务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服务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法律服务队伍作为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必须把建设一支高素质法律服务队伍,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满腔热忱投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