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奉法者强则国强
——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
59.如何理解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0年11月,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开展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察,由24个中央部门组成8个督察组对8个省(区、市)进行了实地督察,共发现各类问题200余项,有力推动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贯彻落实。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担负着组织、推动、实践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职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这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保证。”党中央为何狠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一把手”为什么是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原因就在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一把手”是否能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是否能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是否能养成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改革、谋发展、促稳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至关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不能当甩手掌柜。”要加强和改进对法治建设的领导,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每年都确定重点任务,明确完成时间,做到年初有分工、年中有督察、年末有考核,全年有台账。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上级党委要及时告诫和约谈,严肃批评。对一个地方、一个部门接二连三发生重大违法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必须严肃问责、依法追究。为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开列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清单,第三条提出了履行职责的“五个坚持”,第四条规定了“四个亲自”,第五条、第六条分别规定了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的“六项职责”。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离不开完善的监督。开展法治督察是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的有力抓手,也是促进地方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的有效途径。2019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从3个方面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的要求。一是“要不要担责”,规定“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地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二是“谁来担责”,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履行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三是“担什么责”,列明了具体职责,既是党委、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责,更是“关键少数”特别是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抓法治建设职责的具体内容。2020年的法治督察,全面了解掌握各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把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行权、研究法治、推动法治的实际情况作为“度量衡”,深入查找困难问题和难点堵点。随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压紧压实,“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等法治理念在各级领导干部中越来越入脑入心。党政主要负责人注重提升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带头和促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在不断形成,“头雁效应”不断发挥。但同时,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地方“关键少数”对推进法治建设站位不高、重视不够,有的抓法治建设口号喊得响、推进落实虚,有的在行政诉讼中不积极出庭应诉,有的在作重要决策时没有履行法定程序等,这些都反映出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尽责仍需进一步加强。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约束机制,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上或法治之外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求从约束机制上入手,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将法治贯穿领导干部研究思考、谋划设计、拍板决策、推动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2021年2月,为进一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意见》,推动领导干部述法工作落到实处,要求领导干部围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情况”、“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情况”等重点内容述法。同时,鼓励各地区各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就述法工作进行探索创新,推动在述职会议上现场述法,或者在党委常委会会议、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全体会议上专题述法等。通过述法的“硬约束”,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既有利于提升“一把手”法治理念、增强法治建设职责意识,同时也有利于形成“压力传递”和“杠杆效应”,引导和激发各级领导干部提高法治素养。新时代新征程上,党中央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新的目标任务,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抓法治建设的能力水平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既应当善于搞经济建设,又应当善于推动良法善治,切实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本地区本部门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提供坚实组织保障,创造良好环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