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烟就管,见火就查,28天查处24起违规野外用火行为,24人被拘留
时间:2019-12-16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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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正值全县森林防火期,为杜绝火灾隐患,五华县公安局结合上级要求,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强化宣传教育、加大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共查处24起违规野外用火行为,24人被行政拘留。然而仍有人违规野外用火,12月           14日当天,该局就查处了8起违规野外用火行为,8名违法人员均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14日,五华县公安局转水派出所与镇政府工作人员开展森林防火巡查时,民警先后发现曾某新在三源村杨梅塘点火烧野草,邓某梅在黄梅村自家农田里点燃田里的禾杆堆进行焚烧,郑某在五星村雪塘一片荒坝上点火燃烧杂草。后3名违法人员均被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14日上午,双华派出所、华阳派出所在巡查时,分别在双华镇黄径村、华阳镇华新村等地发现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并将违法人员胡某瑞、古某先2人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14日下午,梅林派出所、河东派出所、安流派出所开展森林防火巡查过程中,分别在梅林镇梅林村、河东镇一加油站旁、安流镇学少村等地,发现甘某贵、李某腾、古某华3人违规野外用火,给周边的森林防火安全造成威胁。巡查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及时扑灭明火,3名违法人员随即被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调查,上述8名违规野外用火人员均对其违反禁令野外用火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五华县公安机关分别对8名违法人员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