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期查处24宗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拘留24人的基础上,五华公安持续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12月15日,该局接连查处6起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行政拘留6人。
15日8时许,华城镇政府工作人员、村两委干部在森林防火巡查时查获1名违规野外用火人员,并由华城派出所口头传唤至该所接受调查。经核查,系该村村民钟某香违规在维西村其自家菜地燃烧枯树枝叶。
15日12时许,大都派出所接辖区村干部报警称,安流镇上布村有人违规野外用火。经核查,系安流镇大同村村民廖某然在上布村一山地焚烧杂草,后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15日14时许,长布镇政府工作人员在森林防火巡查时发现1起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工作人员立即上前制止并扑灭火堆,并由长布派出所口头传唤违法人员张某妹至该所接受调查。经调查,系蓝塘村村民张某妹在其房屋山脚下焚烧竹叶火堆。
15日16时20分许,郭田派出所民警与镇政府工作人员在森林防火巡查过程中,发现郭田村庵下有人违规野外用火。民警遂将违法人员江某香传唤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经询问,违法人员江某香承认其在自家菜地里焚烧杂草。
15日17时许,油田派出所在森林防火巡查过程中,发现河东镇化裕村一田地有2人违规野外生火。民警随即将违法人员陈某招、谢某满2人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上述6起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的起火点距离林地边缘均不足50米,其中1起距离林地边缘不足10米,稍有不慎极易引起山火。目前,6名违法人员均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在此,警方呼吁广大群众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五华县人民政府森林高火险期禁火令第3号》等有关森林防火的规定,充分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在禁火期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