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组团”非法采砂牟利27万余,往后的日子有“判”头了!
时间:2021-12-02 来源: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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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五华县对非法采砂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但因为市场需求河砂价格居高不下,在利益的诱惑下,依然有人铤而走险,“组团”干起了“蚂蚁搬家”式的偷采河砂的违法犯罪活动。

  今年初,五华县相关部门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华城镇观源村泥河坝的河砂被人非法偷采。后经五华警方缜密侦查,锁定钟某鑫(男,42岁,广州市越秀区人)、钟某根(男,41岁)、曾某1(男,55岁)、曾某2(男,49岁,3人均为五华县华城镇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经做细、做通思想工作,今年3月31日,4名嫌疑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审讯后了解,在河砂高额利益的诱惑下,2020年10月份,钟某鑫、钟某根二人盯上了观源村泥河坝里的河砂,于是找到了家住该泥河坝旁边的曾某1和曾某2。四人“组团”,商量如何躲过政府部门的打击,“近水楼台”偷采这里的河砂。根据四人的供述,经商量后,他们决定由钟某鑫负责提供铲车、堆砂场和河砂贩卖、堆砂场管理工作。钟某根负责统计核算车次、偷采河砂的方量和记账;曾某1、曾某2则负责开车运载、聘用司机、偷采现场的管理和结算雇佣司机运费。

  四人说干就干,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按照商定的分工在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期间,在华城镇观源村泥河坝多次偷采河砂运输至钟某鑫安排好的堆砂场,由钟某鑫负责贩卖,每人从中获利2万多元。另外,根据曾某1、曾某2的供述,二人还私自将偷采的河砂卖给他人,从中获利近8万元。

  后经广东省地质局第八地质大队对现场进行勘查测量,认定截止2021年1月14日华城镇观源村泥河坝河砂累计开采量为2509.7立方米,涉案价值273601.9元。今年4月30日,钟某鑫、钟某根、曾某1、曾某2四人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五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逮捕。

  慑于法律严威,今年9月份,在该案中协助钟某鑫等人运输河砂的违法人员钟某波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主动退回从中非法获得的运输费用1万多元。

  警方提醒,河砂开采须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和证件,在许可的范围内采砂,并进行必要的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如果贪图个人私利,无视法律法规,私自开采砂石,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