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一女子燃烧杂草,结果引发了一场山火……
时间:2022-04-13 来源: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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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所谓“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当前风干物燥,在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极其容易导致山火。近日,五华一女子因燃烧杂草引发山火,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

  3月9日18时30分,五华县公安局梅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梅林镇宣优村有山火发生。接报后,五华县公安局森警大队立即会同梅林派出所民警出前往现场,会同消防部门、镇村干部全力扑救,经过5个小时的努力,最终将山火扑灭,所幸山火未造成人员伤亡。

  火情发生后,民警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工作,认真反复勘查现场,分析起火点和起火原因。经过缜密侦查,民警确定宣优村村民廖某娟有重大嫌疑。4月5日上午8时,犯罪嫌疑人廖某娟在梅林镇圩镇被民警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廖某娟对自己燃烧杂草引发山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廖某娟交代,她在3月9日18时左右来到自家屋后的空地,带着打火机和镰刀,准备将斩好的杂草烧掉。可当她点燃杂草时,突然刮起了大风,随后火势随风蔓延至屋后的山林引发森林火灾。此时,吓坏了的廖某娟与家人虽然积极救火,但因没有有效的救火工具,未能将火扑灭,眼看火势越来越大失去控制,廖某娟逃离了现场。

  经五华县林业局鉴定,此次山火的过火面积为182亩,林木资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5万余元。因涉嫌失火罪,犯罪嫌疑人廖某娟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