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郭田镇一村民违规野外用火被处罚!
时间:2022-09-27 来源:郭田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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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应对当前持续高温干旱极端天气影响下的森林防灭火工作严峻形势,我县发布了《五华县人民政府森林高火险期禁火令第1号》,规定从9月15日至12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在高火险期内,全县森林高火险区禁止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但仍有人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

  9月24日下午5时许,我镇应急队员在森林防火巡查过程中发现布美村有村民违规野外用火,应急队员随即上前将明火浇灭并上报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接到报告后,我镇林业工作人员联合镇行政执法大队到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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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明,该事件系江某在距离山边50米范围内的自家田中焚烧田埂和杂草,虽未引发山火,但其行为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五华县人民政府森林高火险期禁火令第1号》之规定,构成擅自野外用火行为。镇林业部门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200元罚款。当事人江某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写下了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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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林业部门提醒,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广大村民群众要深刻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坚决杜绝野外用火行为,自觉遵守禁火令,切实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对违反禁火令的,我们将按照规定从严、从快、从重严肃进行处理。接下来,郭田镇将继续加大对违规野外用火的巡查打击力度,发现一宗,查处一宗,绝不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