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八五”普法规划正式出台
时间:2022-07-14 来源:梅州普法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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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4月2日,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并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为做好我市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服务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把全民普法的制度优势转化为依法治理效能,为我市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省同类地区前列,创造新的成就。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民普法完备的制度体系、精准的实施体系、科学的评价体系和健全的责任体系基本形成。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逐步形成。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各环节,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和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加强在梅的港澳青少年宪法、基本法教育。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贯彻实施民法典,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国家机关民法典普法责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开展民法典讲师团常态化宣传,组织创作民法典公益广告、短视频等普法产品,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大力宣传我国涉外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退役军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围绕乡村振兴、法治乡村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围绕安全生产、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在梅港澳台企业、居民,以及赴境外的企业、居民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对在梅外国人开展法治宣传。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

  三、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一)持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分步骤、有重点地项目化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等制度。各级政府每年应当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市政府各部门、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法治专题讲座。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每年旁听法院案件庭审不少于1次的要求。组织开展全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持续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和“宪法教育大课堂”等活动。努力创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推动各县(市、区)建立1个以上省级标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并规范运作,青少年学生在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分别到基地接受法治教育。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深化依法治校,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反电信诈骗、性侵害及禁毒防艾滋病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

  开展分层分类法治教育。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加强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留守儿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推行外来务工人员岗前法治教育机制。

  推动法治行为习惯养成。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让人民群众在日常行为中养成守法习惯。开展用法治方式规范公民行为习惯养成专项行动,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提倡野生动物保护、制止餐饮浪费、防止高空抛物坠物等日常生活行为做起,提高规则意识。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常态化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强化评议结果的综合运用。组织开展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项目评选。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

  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培育以案普法品牌,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开展公民旁听司法审判、观摩行政执法活动。

  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利用影院平台在电影开播前播放法治公益广告。推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节点,在地标性场所、风景名胜区、公共交通工具(站点)等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活动。

  (三)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在法规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法规正式公布时同步进行解读。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前的宣传,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运用公开开庭、巡回法庭、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形式释法说理。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时,加强释法析理。

  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健全嘉许制度,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普法作用,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探索建立登记管理和星级评定工作机制,开展订单式普法。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普法。

  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普法。完善普法集群网和新媒体普法矩阵建设,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探索运用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推进普法信息“智慧分发”。加强对自媒体普法作品制作传播的引导和规范,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小游戏在普法中的运用,构建“需求-研判-反馈-供给”普法服务新体验、新模式,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着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加强人权法治保障,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限制、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和权利。引导公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组织开展社会评选“诚信守法”和“失信背约”行为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公序良俗等法治精神和契约精神。

  (二)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努力建设法治文化强市。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全面体现到普法工作中。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

  (三)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把法治元素融入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利用好党群政务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等场所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探索建设法治文化特色小镇、法治文化特色村(社区),打造法治文化体验路线。推动各县(市、区)建成一个以上省级标准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努力实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

  (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和传承,把法治元素和客家文化相结合,融入梅江区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融入梅县区客都人家、雁南飞等旅游景区,融入客家山歌、五句板等客家文化,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让法治文化有载体、接地气、更生动。

  五、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把全民普法的制度优势转化为依法治理效能

  (一)深化法治建设“四级同创”

  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结合乡村治理“百镇千村”示范创建活动和法治乡村建设,到2022年,全市创建30个以上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加强国家级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探索实行积分制,因地制宜推广村民评理说事点、社区“法律之家”等做法,组织培育“法律明白人”。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

  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深化行风建设,规范行业行为。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规范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推动社会组织制定自律性规范。开展提升全市企业法务水平专项活动,深化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

  (三)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

  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生物安全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六、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科学制定本地区本系统五年规划,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梅州建设、平安梅州建设、文明创建、综合绩效考核等考核评价内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汇报,带头参加普法活动,研究解决普法相关重大问题,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

  (二)加强统筹协调

  强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各级普法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各级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工作保障

  加强对县级以上普法办人员的培训。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把普法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按规定把普法工作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安排年度普法专项经费,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大型社会活动时,要结合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法治宣传教育。

  (四)加强评估检查

  推进普法效果社会评估,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按规定组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对未履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责情形的,发出提示函、建议书或进行约谈。市普法办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本规划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