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推进“放管服”改革 法治政府建设成为青岛“金字招牌”
时间:2023-02-23 来源:法治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图片

图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示范区法律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人员接待俄罗斯客户来访。本报通讯员 纪金谦 摄

  2月14日,山东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王国蕴来到青岛市民中心,办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企业名称变更。

  接待他的首席审批官张晓坤受理后,按照工作流程作出立即办理的决定。拿到变更后的新批件,王国蕴欣喜地说:“现在办事太快了,我很满意!”

  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和痛点,按程序赋予首席审批服务官独任审批权,实现审批效率最优化,这是青岛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个缩影。

  在全国率先实现市、区(市)、镇街法治建设三级全贯通,创新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制度,出台全国首部规范证明事项地方政府规章,出台《青岛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立法项目……

  青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程德智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青岛市在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过程中,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需求、新期盼,以良法保障善治,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优质高效法治保障。

  制度创新全面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优化营商环境,从行政能力提升抓起。

  记者了解到,为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近年来,青岛市推出了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聚焦制度创新,青岛市成立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任领导小组双组长,对重大营商环境事项实施“顶格倾听、顶格谋划、顶格部署、顶格协调”。

  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由市委政法委书记、副市长担任专班双组长,统筹协调、督导考核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凝聚起优化营商环境强大合力。

  2021年,《青岛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制定出台,推出46条创新措施。2022年,《青岛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规划(2022—2024年)》出台,聚焦办事方便、法治公平,实施政务服务环境、法治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突破200万户。在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调查结果中,青岛市获评“营商环境全国十佳城市”。

  以法治思维推进数字城市建设,2020年5月,青岛上线运行全省首个、国内领先的“智能办”平台,在全国创新推行“无感审批”,实现对企业群众办事需求的精准预判、即时感知、主动推送和智能处置。目前,全市2100余个政务服务基层站点、1.1万余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全覆盖,新型智慧城市发展水平位列全省第一,数据开放指数在副省级城市中位列第一。

  出台全国第一部规范证明事项的政府规章,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布市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345项。

  近年来,青岛市创新建设上合“法智谷”“金智谷”,探索青岛涉外法务中心建设,推动法治与技术、人才、资本、市场要素的深度耦合。

  探索“小快灵”“小切口”立法,青岛陆续制定出台农业废弃物管理暂行办法、困难居民基本生活救助管理办法、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办法等政府规章。制定出台《青岛市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办法》,被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地方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典型做法在全国推广。

  合法性审查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环节。2019年,青岛市司法局首设决策法律审查处,专司市委、市政府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并制定出台了《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在山东省率先建立市级公职律师库,搭建跨部门统筹使用平台,实现市级单位公职律师全覆盖。党政机关全部建立法律顾问队伍,完善了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路径。

  机制创新全面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聚焦机制创新,近年来青岛市全力打造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新模式,整合行政执法力量,在全市探索推行“局队合一”体制,推动建立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

  制定依法不罚、轻罚事项清单,涵盖28个行政执法领域382项违法行为事项,依法办理不罚、轻罚案件9.29万件,减免处罚金额1.8亿余元,惠及6.82万个市场主体。

  围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青岛市创新构建“十百千万”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立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行政执法互相监督制度,构建起市级指导、区(市)主导、司法所参与、镇街配合的全方位、全流程行政执法协调三级联动监督体系,打通了市县乡三级执法监督镇街“最后一公里”。

  打造“复议睦万家”品牌,在全省率先建立行政复议纠错决定履行情况回访制度,推动行政复议决定全面履行;扎实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自2019年10月起保持100%。在全国首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制度,协助企业落实资金近亿元。

  在全市建立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1+1+N’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获评第六届全国“法治政府奖”。

  打造“法治青风”品牌,组建千人志愿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万家”“每日1小时法律义诊”等活动。在城市地标——五四广场设立宪法宣传教育主题雕塑,打造全省首个税收普法主题公园,不断增强群众尊法守法意识。

  思想创新全面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严格执行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出台《青岛市领导干部任职法律考试办法(试行)》,将通过法律知识考试作为领导干部通过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标准之一。

  为夯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基础,青岛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将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在全国率先推出《关于全面推进镇街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贯通”。制定《关于深入推进镇街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镇街法治建设指标体系》,部署开展“法治镇街”评选,以点带面推动镇街法治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2021年以来,青岛市持续组织开展以“共建法治政府、共享法治阳光”为主题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年”活动,在示范创建中,成立以市长为总协调人的协调机制,市委政法委书记统筹部署、调度安排,各级各单位闻令而动、尽锐出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记者手记

  记者注意到,在《青岛市停车场条例》立法过程中,青岛市立足群众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着眼前瞻性,广泛深入听取意见,针对老旧小区、医院、学校等重点区域停车难问题,包括解决机动车临时停靠、中小学校接送学生车辆的停车需求、城市更新亟须统筹考虑片区停车需求等问题,都予以重点关切。重点解决停车场信息化建设滞后、停车资源共享利用不充分等问题,提高停车管理和服务能力,增强了立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可执行性。该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