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梅市府办〔2016〕44 号)
时间:2018-03-21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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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促进

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梅市府办〔20164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 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229



梅州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 快培育经济新动力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41 号)、《梅 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 干意见的通知》(梅市府办〔201620 号)等文件精神,促进电 子商务加快发展,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 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 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落实“两大政策”,扭紧“三大抓手”, 建设“一区两带六组团”,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经济提 质增效和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实体经济与电子商务深度 融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应协同配合、地区发展与城乡统筹相互 契合。

二、目标任务

2025 年,预计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率达到 20%以 上,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占全市进出口交易额 15%以上,全市中 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 90%以上,培育 12 个国家级电子商 务示范基地、10 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50 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三、工作重点

(一)营造良好电子商务发展氛围

1.开展电商竞赛等宣传推介活动。挖掘电商网站设计、平台 设计、美术设计、运营推广等高端人才,积极开展高峰论坛、竞 赛、展会等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电商发展的局 面。(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团市委,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加快培育建设电子商务基地(园区)。

2.规划建设电子商务基地(园区)。促进资源、要素聚集, 集中解决困扰电子商务发展的困难和问题,着力打造一批交通便 利、配套完善的电子商务基地(园区),引入大型物流公司在本 地建立分拣基地,建立仓储基地。鼓励利用存量土地发展电子商 务产业,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 土地资源兴办电子商务企业和园区,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 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满,可根据企业发展业 态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是否办理用地手续事宜。发挥梅州“世 界客都”的优势,在我市现有外贸的基础上,推动我市建设跨境 电子商务园区(基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 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3.完善配套服务体系。积极推动本地企业与大型电子商务平 台结合,建设具有信息展示、电子交易、电子结算、贸易融资、现代物流等功能的电子商务贸易服务企业。培育第三方的质量和 安全检验、检测、检疫、计量、认证技术服务。支持重点电子商 务企业建设物流中心,提升快递仓储物流配送能力。加快快递物 流园区建设,引进建设区域快递物流分拨中心、区域配送中心。 加快社区、农村网络购物快递投送系统建设。[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三)促进特色产业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发展。

4.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合作 社利用电子商务手段进行营销活动,拓宽销售渠道,解决农产品 销售难问题。完善各县(市、区)物流配送体系、村级服务站的 通讯体系,增强梅州农产品的竞争力,鼓励农民运用电子商务创 业增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农业局]

5.促进传统商业与网络零售协同发展。推动大型商贸流通企 业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通过电子商务扩展流通渠道和市场空间, 引导日用百货、连锁超市、大型卖场等传统商业零售企业探索线 上线下融合的经营模式,引导各县(市、区)网络零售企业跨区 域协作,健全梅州本地品牌商品网络零售体系。[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市商务局]

6.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鼓励出口优势产业、重点企业积 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推动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完善流 程控制、信息共享和数据统计等管理规范,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公 共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规划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吸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及其产业 链上下游企业落户。(市商务局、梅州海关、梅州出入境检验检 疫局)

7.引导发展社区电子商务。整合服务资源,推进现代服务业 与电子商务的融合发展,构建便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促进社区 网络购物快速成长。鼓励企业设立社区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点,开 展物流分拨、快件自取、电子缴费、医疗保健、文化旅游、休闲 等惠民服务。(市商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8.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支持制造业企业设立独立电子商务 企业,开展网络直销、网上订货等业务,开拓网络零售渠道,打 造网络化品牌。指导骨干制造业企业发展供应链电子商务,带动 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发展。引导传统制造业企业拓展网络业务,利用互联网收集并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推进设计研发、生产 制造等环节的柔性化改造,探索发展个性化定制。引导现有的产 业性信息服务平台向集交易、支付和信息服务于一体的专业性电 子商务平台转型,为制造业转型升级提供数据准备。[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局]

(四)培育壮大电子商务企业。

9.加大龙头电商企业的引进和培育。吸引一批国内外百强电 子商务运营企业特别是总部型电子商务企业落户,在我市设立区 域性总部、功能性中心或建设对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政策。鼓励电子商务应用经验丰富、发 展潜力较大的企业发展成为电子商务专业企业,支持本地电子商 务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 招商和经济合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局、市中小企业局]

10.鼓励中小微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业务。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自建平台或第三方销售平台开设网店,拓宽销售渠道,创新销 售方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中小企业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梅州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 府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协调商务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 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中小企业局、市旅游局、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 规划局、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梅州海关、梅州出入境检验 检疫局、团市委、市邮政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大财政投入。20162020 年,市政府每年安排财政预算资金 500 万元设立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重点用于宣传推介、载体建设、产业促进、壮大主体等方面。具体实施 -7- 细则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另行制定。各县(市、区)也要结合 当地实际,制定出台配套政策。

(三)强化监管服务。工商、质监、税务等执法和征收部门 要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注重规范引导,注重品牌培植,注重 涵养税源,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健全监管机 制,加强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规范电子商务市场行为,打击 网络制假售假,保护消费者和网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引导电子 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健全电子商务统计工作,加快建立网络零售 和电子商务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加强监测分析,全面、及时、准 确反映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情况。

(四)保障项目用地。统筹安排电子商务产业聚集区用地空 间布局,优先保障重大电子商务项目用地。对重点电子商务项目, 各县(市、区)应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保障项目落地。鼓励利用 空余或闲置工业用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资源兴办电子商务企 业,发展电子商务业务。

(五)发挥中介作用。充分发挥市、县(市、区)电商协会 在统计监测、技术推广、交流合作等方面的作用。通过政府购买 服务及项目委托等形式,开展行业培训。支持市、县(市、区) 电商协会组织制定行业规章、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我 市电子商务企业抱团发展,集中广告投放、联合促销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