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宣布!2月6日起恢复!
时间:2023-02-06 来源:梅州日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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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

据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消息

自2023年2月6日零时起

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

取消经粤港陆路口岸出入境预约通关安排

不设通关人员限额

恢复内地居民与香港、澳门团队旅游经营活动

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


  为给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提供更大便利,根据《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44号)有关精神,现决定进一步优化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措施,自2023年2月6日零时起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

  取消经粤港陆路口岸出入境预约通关安排,不设通关人员限额。恢复内地居民与香港、澳门团队旅游经营活动。

二、远端检测

自香港、澳门入境人员:

  • 如7天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无需凭行前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入境;
     
  • 如7天内有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由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查验其行前48小时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结果为阴性者放行进入内地(3岁及以下婴幼儿可免于查验核酸)。
     

跨境客运承运单位在售票时告知乘客上述核酸检测要求。

三、入境检疫

自香港、澳门入境人员抵达口岸后凭海关健康申报码完成必要通关手续。

  • 健康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者,可放行进入社会面。
     
  • 健康申报异常或出现发热等症状人员,由海关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者,入境后按要求进行居家、居所隔离或就医。结果为阴性者,由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常规检疫。入境后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


四、口岸运行

 为确保人员通关和跨境客运安全、有序、顺畅,进一步改善人员往来体验,口岸查验部门和跨境客运承运单位加强组织协调和动态调度,做到内地毗邻香港、澳门口岸应开尽开,通关便利化措施应出尽出,内地与港澳跨境直通道路客运和铁路、水路、航空客运运力应用尽用。

 上述措施将视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关于恢复旅行社经营内地与港澳入出境团队旅游业务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给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提供更大便利,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要求,现就恢复旅行社经营内地与港澳入出境团队旅游业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2月6日起,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内地与香港、澳门入出境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

即日起,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可开展产品发布、宣传推广等准备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周密组织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周密做好组织工作。要认真落实“乙类乙管”总体方案要求,宣传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提醒游客出行前做好自我监测,确认自身健康状况,行程中注意自身安全和防护,遵守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相关防疫规定。

(二)规范经营活动。各地要指导旅行社严格落实团队旅游管理各项制度和规范,依法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及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准确填报入出境旅游团队信息。旅行社要确保旅游产品质量,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提醒游客投保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倡导安全、文明、绿色、健康旅游新风尚。

(三)加强监督执法。各地要严格要求旅行社切实执行“一团一报”制度,加强对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合理低价游”、安排游客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