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五华县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案件,来信内容称:举报五华县安流镇学元村和长江村小河流水起小水泡冒烟几仗高,原来是工厂浸不锈钢餐具水直接排入河涌所致,望解决。针对信访举报问题,五华县迅速组织力量开展调查处理,目前已整改见效。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早在一个月前的8月5日,五华县安流镇、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成立了执法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了调处。经查,该工厂无任何证照手续,厂房为原华陆高速一标段搭建简易板房,占地约150平方米,主要生产设备有抛光机6台、脱水机1台,主要从事不锈钢汤匙抛光、再加工,属加工小作坊,针对该加工作坊未办理任何证照手续的问题,执法组当即责令其停止生产,限于2021年9月12日前自行拆除生产设施设备。9月3日,安流镇执法人员再次到该加工作坊检查,发现该作坊仍在生产,立即采取断电措施,停止生产行为。
9月10日,安流镇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发现该工厂生产设施设备拆除清运完毕,厂房已清空,整改工作已见成效。
五华县将继续扎扎实实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定期排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环境权益,全力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整改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