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0日,五华县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14批33号案件,反映梅州市五华县棉洋镇罗城村罗城红砖厂挖取周边黏土作为原材料,严重造成水土流失,污染周边环境问题。五华县接到交办案件后,高度重视,当天下午,包案县领导组织棉洋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组成工作组赶赴现场调处。
经核查,该砖厂全称五华县罗城实业有限公司,手续证照齐全,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年产规模3800万块环保砖,建有1条隧道窑生产线,炉窑烟气收集后经水膜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5米的烟囱排放,制砖原材料为外购建筑弃土、淤泥,未发现就近挖山取土、水土流失现象,燃料是粉煤灰。受市场销售影响该砖厂于2021年9月4日停产至今。
针对投诉人反映问题,工作组对该砖厂今后生产提出了要求:一要加强日常管理,确保配套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二要建立长效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完善各项台账记录。三要抓好安全生产,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