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7日,五华县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21批218号案件,反映五华县双华镇黄径村原小学旧址少能养殖场,全年猪粪尿水直接排入大都河双华镇黄径村河段,影响黄径村、丰联村和下游群众饮用水安全和附近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居的问题。接件后,五华县高度重视,9月18日包案县领导组织部长罗瑞金组织双华镇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到现场调处。
经核查,养殖场位于双华镇黄径村原小学旧址(禁养区),猪舍1栋约1000平方米,存栏生猪111头,有沼气池、沼液池各一个30立方米,简易沉淀池一个70立方米,沼液大部分由附近村民用于菜地施肥,小部分经污水管排入旁边的灌溉沟渠。
针对该养殖场位于禁养区内的问题,双华镇政府发出《畜禽养殖禁养区污染整治告知书》,签订《退出养殖畜禽协议书》,制订了整改工作方案,限于9月21日前自行关闭养殖场,退出生猪养殖,并清理养猪场。截止2021年9月22日,该养猪场已按照整改要求全部清理生猪,并对养猪场进行了清洗消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