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1月31日对县残联党组开展了巡察。3月19日上午,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残联党组情况反馈会在县残联八楼会议室召开。副县长赖俊香同志,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张碧波同志,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陈朝霞同志,县委巡察办、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相关业务室有关人员,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巡察组全体成员,县残联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残联党组书记严季岳同志主持。
会上,陈朝霞同志作《关于巡察县残联党组的反馈意见》讲话,表示2020年以来,县残联党组能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握平等、融合、共享的价值导向,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并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发挥党组核心作用;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三是要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四是要强化问题意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赖俊香同志强调,巡察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把严、细、深、实的作风贯穿始终,以不见效果不收兵的决心和韧劲,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实。为贯彻落实好反馈意见,有效传导整改责任压力,赖俊香同志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二是要扛起整改责任,正视巡察反馈的问题,高质量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整改工作抓细抓实抓到底。
严季岳同志代表县残联党组作表态发言,表示县残联党组将对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研究反馈意见,高标准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一是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坚决做到不回避、不遮掩;二是切实抓好反馈意见整改,坚决做到不护短、不手软;三是从严从实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做到不推诿、不懈怠。确保整改工作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