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下午,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反馈巡察情况并召开反馈会。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魏京宁,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张群标、副组长刘建桃,巡察组其他成员、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县纪委监委七室、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人员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反馈会。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书记、人大办主任林国标主持会议。
会上,张群标同志全面反馈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就做好整改工作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要持续加强政治建设,不断提升政治能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找准依法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二要严肃执行财经制度,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资金使用,做实做细干部队伍日常监督,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三要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强化干部队伍建设。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从严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积蓄干事创业的强大动能。四要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巡察整改质效。对标对表做好问题整改,切实做到以点带面推动问题的全面整改,推动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魏京宁同志对做好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一要统一思想,增强对巡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全力推进全县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二要加强领导,坚决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分析原因,以坚决有力的措施,把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到位。三要放下包袱,全面做好当前各项工作。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对巡察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和解决,确保整改工作组织有序、推进有力。
林国标同志代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作了表态发言。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二是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举措,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成果转化,推动人大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