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执行
华府办函〔2022〕157号文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中央、省、市属驻五华各单位:
为激励各类实施主体充分利用春种时机进行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华府办函〔2022〕157号)继续执行,在原有规定内容不变的基础上,将项目奖补时间范围由原来的2022年11月至12月调整为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30日。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