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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6年度第三批次)
发布时间:2026-02-10  来源:本网

 

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6年度第三批次

 

华府征〔20263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五华县河东镇太和村,安流镇龙中村、葵樟村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详见五华县2026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预公告附图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1.0744公顷(16.1160亩)。

四、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五、征收实施单位:拟征地所在镇人民政府。

、工作安排: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征收实施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七、其他事项: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3号附件:五华县2026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预公告附图.pdf

  原文下载:3号五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6年度第三批次).pdf


 

 

五华县人民政府

2026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