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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4年度第七批次)
发布时间:2026-03-16  来源:本网




五 华 县 人 民 政 



征收土地公告

2024年度第批次


华府征〔2026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五华县2024年度第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920265),县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河东镇化裕村属下的部分集体土地合计3.9142公顷,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地信息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批准用途

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四至范围

五华县河东镇化裕村部分土地(四至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

河东镇化裕村下楼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0002公顷;河东镇化裕村上楼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6401公顷;河东镇化裕村裕龙寨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2737公顷;河东镇化裕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0002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式

按《五华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华府征〔202423)的征收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执行。

五、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

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村集体,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费用支付给所有权人。

六、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如有异议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五华县2024年度第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920265)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七、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另附)1.五华县2024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集体)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五华县2024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9)〔2026〕5号)

3.五华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华府征〔2024〕23号)

4.五华县2024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征地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pdf





五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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