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实施“免费生产”工作方案》
《五华县实施“免费办公”工作方案》《五华县实施“免费展销”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国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及省委“1310”具体部署,响应“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和“免费梅州”行动要求,聚焦五华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通过构建多元化免费展销服务体系,降低创业就业门槛、拓宽企业市场渠道,吸引优质人才与项目落地,推动产业升级与消费扩容,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一)《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盘活闲置资产实施“免费梅州”促招商引资及创业行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梅市明电〔2023〕66号),强调要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吸引人才创新创业。
(二)《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实施“免费展销”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25〕41号),明确要求聚焦“免费梅州”建设,为创业者提供多元化免费服务。
三、目标任务
围绕构建“县内展销保障+异地参展联动”双轨服务体系,通过免费提供本地展销场地、本土活动展位、跨区域常驻展区及大湾区展会展位,打造集产品展示、项目对接、政策推介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实现“五华产品走出去”与“优质资源引进来”双向互动,吸引高层次人才、青年创业团队及优质项目落地,促进产业升级和消费扩容,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四、主要内容
本方案以“全场景覆盖、全流程简化、全主体受益”为核心,构建四大支持体系、明确申请规则与职责分工,具体内容如下:
(一)政策适用范围。
适用于2025年至2029年期间,在梅州市辖区内创业并开展实质性运营,需参与展销活动的个人、创业团队、会展企业、外贸企业(优先支持五华县内创业运营的主体),涵盖观展、参展、办展等多类需求。
(二)核心支持措施。
1.本地展销场地保障:全县提供不少于6个、单场次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或室外场地,免费供会展企业、创业者组织展销活动(免场地费),单场地免费使用最长6天(不含布展时间)。
2.本土活动免费展位保障:政府主办的每场展销活动设不少于20个免费展位;“梅品惠”等活动按展位总数1/3比例设置免费展位,年度累计预留免费展位不少于150个。单个创业者/团队提供不超过9㎡展位,2人及以上团队提供不超过18㎡展位;新业态项目额外享受线上引流支持。
3.跨区域常驻展区保障:依托梅州五华(番禺)大湾区经贸发展中心等“反向飞地”资源,在广州、深圳等大湾区重点区域建设至少1个县域特色产业常驻展示区,提供1-6个月免费展位(含独立展柜、共享洽谈区),支持常态化展示。
4.大湾区、境外展会支持: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赴大湾区核心城市或境外重点区域的大型展销活动,通过“免费梅州”平台提供免费展位,优先保障创业团队、外贸企业及本地特色产业企业参与。
(三)申请流程规范。
申请人通过“粤省事”平台“梅州事好办”栏目“免费梅州”版块线上申请,提交营业执照或创业登记证明、展销项目计划书、信用报告或无违法记录证明等材料;县科工商务局在3个工作日内联合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协议。逾期未入驻或无故取消参展的,取消当年申请资格。
五、利企惠民有效措施
本方案通过“免费展销”直击企业与创业者核心痛点:一是免场地费降低办展成本,助力会展企业激活本地消费市场;二是免费展位覆盖各类参展场景,让中小微企业、创业团队零成本拓展渠道;三是跨区域常驻展区打破地域限制,推动五华特色产品对接大湾区高端市场;四是线上申请+快速审核简化流程,提升政策获得感。同时,通过“走出去”与“引进来”双向联动,既助力本土产业升级,又吸引优质人才项目落地,形成“展销促产业、产业聚人才”的良性循环。
六、新旧政策差异
《五华县实施“免费展销”工作方案》属于新出台政策,自施行日期起五年内有效。
七、征求意见情况
《五华县实施“免费展销”工作方案》共征求27个相关单位的意见,反馈均无修改意见。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的意见建议。
八、办事指南
1.申请渠道:“粤省事”小程序 → “梅州事好办”栏目→“免费梅州”版块→选择展销会或展销场景→线上提交材料。
2.所需材料:营业执照或创业团队登记证明、展销项目计划书(含产品清单、目标市场)、信用报告或无违法记录证明。
3.审核时限:县科工商务局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与材料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4.后续流程: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到县科工商务局签订协议,按规定使用场地或展位。
九、常见问题答疑
(一)外地在梅州注册的企业能否申请?
答:可以。本方案适用于梅州市辖区内创业并实质性运营的主体,外地注册但在梅州运营的企业符合条件,五华县内创业运营的主体将优先获得支持。
例:广州某外贸企业在梅州设立分公司并开展实质性运营,计划参与五华县“梅品惠”展销活动,可申请免费展位。
(二)创业团队没有营业执照,如何申请免费展位?
答:创业团队可提交创业团队登记证明替代营业执照,同时需按要求提交展销项目计划书、信用或无违法记录证明等材料。
例:3名大学生在五华县组建创业团队,未办理营业执照但已在县创业孵化基地登记,计划参展本地农产品展销会,可凭创业登记证明及产品清单、目标市场说明等材料申请18㎡免费展位。
(三)免费场地是否包含桌椅、水电等配套?
答:不包含。本地展销场地仅免场地租赁费用,桌椅、展板、水电、搭建等配套费用需由申请主体自行承担。
(四)每年可申请多少次免费展位/场地?
答:方案未限制年度申请次数,但单个申请主体逾期未入驻或无故取消参展的,将取消当年申请资格;免费展位使用需符合年度总量分配要求,优先保障首次申请及优质项目。
例:某五华本地食品企业2025年已成功申请2次免费展位并顺利参展,若后续有符合条件的展销活动,可继续申请;若首次申请后无故取消,当年不可再申请。
(五)跨区域常驻展区的申请流程与本地展位一致吗?
答:一致。均通过“粤省事”平台线上提交申请,需额外补充说明展示产品类型、预计展示期限等信息,由县招商和企业服务中心同县科工商务局审核。
(六)本方案的政策支持期限是多久?
答:政策支持期限为2025年至2029年,在此期间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均可按规定申请,方案将根据实施情况动态调整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