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梅江区医疗保障局:可以报销。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提供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异地备案手续后,住院报销起付标准参照市内同级医院标准(即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50元,三级医院650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60%。若未办理备案手续,市外住院报销起付标准1000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