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网民夏:1、《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21年10月1日生效的政策文件中,生育津贴可在分娩、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申领。如果是2021年4月25日分娩的,是否符合可在3年内申领生育津贴?还是按之前的政策文件规定必须在分娩次月起1年内申领生育津贴?2、如果员工在广州缴纳社保,2021年4月25日分娩,但是一直没有提交资料申领生育津贴,现在2022年5月份用人单位还可以提交资料申领生育津贴吗?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您好!按照《立法法》第九十三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参保人按照原《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有关规定,零星报销期限截止日期在2021年10月1日以前的,按照一年执行。原《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有关规定,零星报销期限截止日期在2021年10月1日以后的,按照三年执行。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