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目前,我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都已开通,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选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时可实现直接报销。已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人员也同步开通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