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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9-26
标  题: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促进建筑业发展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  号: u534eu5e9cu529eu30142019u301514u53f7 发布日期: 2019-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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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促进

建筑业发展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中央、省、市属驻五华有关单位:

《五华县促进建筑业发展奖励办法(试行)》已经2019年9月4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6日


五华县促进建筑业发展

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快创建“中国建筑之乡”,推动我县建筑业做强做大,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16〕5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粤建市〔2018〕142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的通知》(粤建市〔2019〕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 五华县内注册且被列入统计部门“四上企业”的建筑业企业适用本办法。享受本奖励办法的,须提交承诺书,承诺10年内不从本县迁离注册及办公地址、不改变在本县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若被奖励企业违反承诺,将追回已经发放的奖励资金,并列入失信企业,向社会公布。企业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资纠纷等严重问题,或严重失信、恶性偷税侵权等违法行为,不能享受本办法中的扶持及奖励政策,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参与成功创建“中国建筑之乡”的2019年1月1日后获得省级以上的奖项,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实施创新创优奖励:

(一)获得省级有效工法或专利的,每项奖励10万元;获得国家级的,每项奖励30万元。

(二)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奖励80万元、50万元、30万元;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奖励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

(三)获得省级工程质量奖的,每项奖励100万元;获得国家级的,每项奖励200万元。

(四)获得省级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的,每项奖励30万元;获得国家级的,每项奖励60万元。

(五)获得省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或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每项奖励30万元;获得国家级的,每项奖励60万元。

(六)县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创建省级及以上工程质量奖、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的,发包单位应自表彰、通报之日起,6个月之内,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规定,支付承包单位相应比例的文明工地增加费、工程优质费。

第四条 实施经营贡献奖励。鼓励建筑业企业增产创收,经财政、税务部门审核认定,对年度县级贡献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按对县级贡献总额的1.5%计取奖励给企业。对年度县级贡献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按对县级贡献总额的2%计取奖励给企业。

第五条 培育优质企业。年度产值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且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可由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五华县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产值5—10亿元且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可由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五华县建筑业骨干企业”;年度产值1—5亿元且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可由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五华县建筑业明星企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每两年认定一次,明星企业每年认定一次,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和明星企业列入全县重点建筑业企业名录。

第六条 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鼓励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标单位的县外企业在我县设立下属企业或分支机构,或在项目分包时依法优先选择县内建筑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明星企业。

第七条 参与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鼓励非国有资金控股投资建设的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依法直接发包给本县建筑业企业,鼓励投资企业与本县建筑业企业结成战略同盟,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建设单位将工程整体发包给本县建筑业企业,且发包合同额(含补充合同)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以票证金额为准,按0.5%计取奖励给投资建设单位。奖励金额不得超过建筑业企业承接相应工程任务对本县经济发展贡献的总额,此项奖励全县每年限额3000万元。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具体由五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本办法有效期内如遇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调整变化,从其规定。


解读链接:关于《五华县促进建筑业发展奖励办法(试行)》的解读说明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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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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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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