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4414240072244458/2024-00005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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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五华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1-02 |
标 题: | 五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中止公告(2022年度第二批次周江镇联太村地块) | ||
文 号: | 华府征〔2023〕41号 | 发布日期: | 2024-01-02 |
五 华 县 人 民 政 府
征收土地中止公告
(2022年度第二批次周江镇联太村地块)
华府征〔2023〕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五华县2022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9)〔2023〕6号,附件1),县政府于2023年3月20日发布了《五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2年度第二批次)》(华府征〔2023〕5号,附件2),决定征收周江镇联太村布背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共0.0999公顷土地。因部分村民提出征收异议,县政府正组织调查处置,现决定中止五华县2022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周江镇联太村地块的土地征收程序。
特此公告。
附件:
41号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五华县2022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9)〔2023〕6号).pdf
41号附件2:五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2年度第五批次)(华府征〔2023〕5号).pdf
五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