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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法学专家学者担任五华县人民政府第三届兼职法律顾问的公告
时间:2023-06-02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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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五华县人民政府第二届兼职法律顾问聘期届满,为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20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通知》(粤办函〔2015〕250号)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梅市府办〔2015〕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由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学专家学者担任县政府第三届兼职法律顾问。

  特此公告。



  附件:五华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关于选聘法学专家学者担任县政府第三届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方案

  



五华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