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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华县安流镇“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带头人”企业申报2022年度奖励补助审查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3-07-14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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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印发<安流镇“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带头人”企业奖励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府〔2023〕7号)规定,现将安流镇“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带头人”企业申报2022年度奖励补助的审查结果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如实填写《奖励补助公示公众意见表》,并于2023年7月21日前寄至驻安流镇帮镇扶村工作队(以收件时间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21日

  联系地址:五华县安流镇沿江路8号(原安流国土所)。

  联系电话:13826629226,胡先生。

  附件1:五华县安流镇“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带头人”企业申报2022年度奖励补助审查结果.pdf

  附件2:五华县安流镇“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带头人”企业申报2022年度奖励补助审查结果公示公众意见表.docx



五华县安流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