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郭田崇文尚学、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突出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发挥好奖助育人功能,为五华培育更多优秀人才作出应有的贡献。郭田镇教育发展基金会每年对优秀考生设有奖励政策,鼓励学子锐意进取、勇攀高峰,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现将梅州市五华县郭田镇教育发展基金会2024年奖学金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高考及读研读博奖励
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和研究生考试(含申请考核制硕士、博士和直博生),被录取到相应高等科研院校(所)的学生(郭田籍或祖籍系郭田籍),按照下表的标准进行奖励。
本科以上奖励标准
注:以录取通知书录取情况为准;双一流高校以教育部公布的高校名单为准;普通高校为全日制公办高校(高考成绩在历史539分及物理532分以上,艺术类以文化科和术科合成总分达到532分以上);国外名校参照《2021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强名单》,就读硕、博士研究生是指全日制教育。
(一)符合领取奖学金的学生须于2023年8月20日前提供如下资料(并提供下述文件的原件核对或按微信上的照片或PDF版进行核对)到所在村(居)委登记:
1、录取通知书(参加高考的须加附成绩单)
2、身份证复印件
3、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非学生本人的须到村居开具近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须备注持卡人姓名、具体开户行、账号、联系电话及持卡人与获奖学生关系。
4、户籍或祖籍所在村证明
5、上述所有资料均用A4纸复印或打印
(二)各村(居)须在村群、宗族群等宣传此奖学方案,并于2024年8月12日前收齐资料后在村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于2024年8月18日前将相关资料提交给郭田镇教育发展基金会(资料收集人:张海珠,地点:郭田镇党群服务中心办证大厅),逾期提交不给予办理。
二、初中升高中及小学升初中奖励
郭田中学九年级学生在升高中考试中,成绩达到水中正取录取分数线的奖励300元/人;小学六年级的升学考试中,对成绩总分全镇前十名的学生奖励200元/人。
备注:此奖项由郭田镇中心小学和郭田中学通知获奖学生本人或家属,提供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非学生本人的须到村居开具近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须备注持卡人姓名、具体开户行、账号、联系电话及持卡人与获奖学生关系)及中、小学提供的成绩单证明。
三、奖学金发放方式
所有奖学金均由基金会直接转账到学生本人或家属的银行账户。
梅州市五华县郭田镇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