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潭下镇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3-15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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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委发〔2022〕4号

关于印发《潭下镇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部门、企事业单位:

  现将《潭下镇林长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潭下镇委员会

2022年2月28日


潭下镇林长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立持续、健康、长效的林业发展机制,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提升林业生态服务功能。

  ——坚持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加强镇党委、政府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镇、村二级林长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职责和考核评价制度。强化部门协作,统筹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的工作格局。

  ——坚持依法治林、机制创新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严格依法治林管林,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深化林业重点改革,创新发展体制机制,提升我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森林、湿地等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和林业新业态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生态产品的需求,助推我镇林业振兴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实施森林资源监管。

  建立林长巡林制度,及时发现处置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严守生态红线,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加强森林资源督查,强化对森林、湿地的用途管制。加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数据衔接整合,科学编制实施森林资源保护的各项规划。完善生态公益林、天然林、古树名木和珍稀树种的管护政策,构建保护长效机制。加强中华穿山甲、桫椤等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推动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走在全县前列。强化执法监督,严厉打击破坏林业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镇、村工作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护林员等管护人员作用,实现网格化管理。

  (二)严格实施森林资源灾害防控。

  坚持森林防灭火一体化,落实村级林长负责制,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提升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村级林长负责制,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加大除治松材线虫、松毛虫、薇甘菊等工作力度,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

  (三)高质量开展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

  持续推进森林城镇建设,推动国土绿化提质增效。精准化实施高质量水源林(水土保持)营建工程,集中对城镇周边、河流两岸、大中型水库周边、高等级公路两侧第一重山等重点区域的林相进行改造提升。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加强森林分类经营,开展中幼林抚育,积极培育珍贵树种,实施大径材示范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加大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力度,提高乡土树种占比,扎实推进湿地保护修复,进一步优化森林生态环境。

  (四)全面深化林业改革。

  继续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提高林业经营综合效益。深化林业“放管服”改革,创新营造林、森林经营、林木采伐等体制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加快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全面释放林业发展活力。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林业行动”,加快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培育壮大地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加快森林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新业态发展,加大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全面实现生态惠民。

  (五)全力提升依法治林水平。

  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林业行政管理行为。理顺执法体制,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拓宽监督渠道,强化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林业普法和法制研究,夯实依法治林基础。

  (六)创新森林管护机制。

  切实将森林资源保护重心向源头转移,建立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整合镇、村基层管理力量建立林业监管员队伍。构建行政村林长、基层监管员、护林员的“一长两员”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架构,确保每个山头地块的森林都有林长、基层监管员、护林员负责管理。充分调动林地、林木经营者的积极性,明确其管护责任。

  三、组织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镇、村二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网格。

  (一)分级设立林长。建立区域与自然生态系统相结合的镇、村二级林长体系。乡镇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全体班子成员担任。村(社区)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和村“两委”干部担任。同时,构建以村级林长、基层监管员、专职护林员为主体的“一长两员”森林资源源头管护架构,实现“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国有涉林企事业单位原则上由法人代表或有关负责人担任林长。

  二)落实林管员和护林员。按林区不同类型,每3000—5000亩确定一个护林员负责专管,人员由镇、村落实,做到全镇森林资源管护全覆盖。以挂钩到村的镇领导或工作组人员作为该村的林管员,负责管理该村的森林资源发展保护工作。

  三)建立林长会议制度。镇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全镇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镇级林长会议由镇林长、副林长、林长制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具体负责同志为联络员。镇级林长会议由镇级林长负责召集,村级林长会议由本级林长负责召集。镇级林长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村级林长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四)分级设立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详见附件一)下设林长制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李达方副镇长担任,副主任由林业站负责人孔育彬担任,办公室设在林业站,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村级林长办公室参照镇级组织形式设置。

  (五)工作职责。

  1.林长职责。镇级林长、副林长负责本区域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推进森林执法和森林灾害的预防治理,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监督、考核本级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林长履行职责情况,强化激励与问责。村级林长和副林长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建立基层护林组织体系,加强责任区域内林权权利人权益保护和责任监管,确保专管责任落实到人。各级林长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由林长会议确定。镇级林长每月对责任区域巡查不少于一次,村级林长每周对责任区域巡查不少于一次。

  2.林长会议职责。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制定林长制的总目标、主要任务;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林长制相关的配套工作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

  3.镇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实施工作的具体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林长会议确定的决策事项和林长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制订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林长制的督查和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林长,作为领导班子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把建立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牢记使命担当,狠抓责任落实,细化工作进度安排,出台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以及相关制度措施和考核办法,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明确承担办公室工作的部门及责任人员,做到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到位,确保林长制工作顺利实施。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定期公布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建立工作协调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履职尽责,合力推进林长制工作;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加强对林长制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建立工作约谈制度,约见未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人员,倒逼责任落实;建立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措施。

  三)严格考核问责。建立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实行森林资源总量和增量相结合的绩效评价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责成限期整改。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强化社会监督。建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森林分布区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森林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共同推进宜居、宜业潭下建设。


附件:1.潭下镇林长制领导小组

2.潭下镇镇级林长信息表

3.潭下镇村级林长信息表

 4.潭下镇级林长办工作人员信息表


  潭委发〔2022〕4号 附件:1.林长制领导小组.docx

  潭委发〔2022〕4号 附件2-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