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五华县首届“十佳餐饮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12-18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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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和意义

  为推进我县“粤菜师傅”工程纵深发展,提升我县“粤菜师傅”品牌影响力,根据《五华县实施2020年“粤菜师傅”工程工作计划》(华府办函〔2020〕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五华县餐饮行业协会会同五华县就业服务中心定于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1月4日举办五华县首届“十佳餐饮企业”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宣传并组织实施。方案如下: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五华县就业服务中心

  主办单位:五华县餐饮行业协会

  评审委员会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餐饮行业协会专家、学行业内优秀代表等5人组成。评委会办公室设在五华县餐饮行业协会,负责日常评选工作。

  三、活动内容

  (一)评选范围

  本次活动以自愿参与为原则,参选企业(个体户)经营方式不限、种类不限、规模不限,凡在本县范围内餐饮特色明显(以客家菜制作为主),客家文化底蕴浓厚,经营信誉良好,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的餐饮企业(个体户)均可参加评选。

  (二)奖励方式

  对评选出的五华县首届“十佳餐饮企业”特色餐饮名店由县就业服务中心、县餐饮行业协会颁发五华县首届“十佳餐饮企业”牌匾,并在媒体推送宣传。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条件

  1.要有合法的经营主体,《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并在有效期限期限内;

  2.有固定商号、店名、经营地址,且正式营业满1年以上;

  3.守法经营,餐饮质量、服务质量、食品安全水平在最近一年内未有重大投诉和处罚,在当地具有较为广泛知晓度、知名度;

  4.经营场所设置科学合理,设备设施齐全,环境整洁卫生,操作规范有序,各项制度健全;

  5.菜品(含小吃、特色食品、田园美食、饮料饮品等)特色明显,属于客家菜系的代表,在消费者中享有较高的美誉度。

  (二)申报程序

  1.填写表格;

  2.企业自评:五华县首届“十佳餐饮企业”的认定条件开展企业自评工作;

  3.当地协会推荐:将《五华县首届“十佳餐饮企业”申报表》送当地人社服务中心,盖章推荐于12月23日前将申报表提交至县五华就业服务中心。

  4.初步审查:评审委员会将对上报来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候选企业(个体户),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5.实地考察:在初步审查通过后,组织评审委员会到企业实地考察,听取情况介绍、查看相关资料、逐项评分。

  五、活动安排

  (一)下发通知阶段(12月18日-12月23日前)

  县餐饮行业协会联合五华县就业服务中心通过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通知,启动2020年度五华县首届“十佳餐饮企业”的评选工作,本次活动由五华县就业服务中心和五华县餐饮协会主办、政府部门支持、动员我县餐饮企业(个体户)从业者参与活动。

  (二)报名推荐初选(12月27日-12月31日)

  参加五华县首届“十佳餐饮企业”(个体户)直接向五华县就业服务中心粤菜师傅推广组申报,评选办公室按照评选条件和工作要求牵头组织初选,12月31日之前将评选出结果。各餐饮企业(个体户)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复审认定(2021年1月4日-1月6日)

  1.复审。评审委员会将于2021年1月4日起对各单位推荐的五华县首届“十佳餐饮企业”进行综合复审,拟定出五华县首届“十佳餐饮企业”候选名单。

  2.公示。将拟定的候选名单向社会公示。

  3.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复审和公示情况,评选五华县首届“十佳餐饮企业”,并于2021年1月6日前完成评定工作。

  4.授牌奖励。计划于2021年1月中旬对获奖的企业由县餐饮行业协会颁发五华县首届“十佳餐饮企业”牌匾。  

  六、评选要求

  1.参评企业(个体户)及个人应无违反国家法律和相关法规的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未受过行业内重大处分;爱党爱国,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选人员能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强,在单位内部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违纪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以至撤销参选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参加主办单位组织的各项评选活动。

  3.评委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对违反纪律者取消其评委资格。主办方对参评单位、人员资料实行严格保密制度。

  4.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五华县就业服务中心粤菜师傅推广组 陈映蓉

  联系电话∶13826617019

  邮寄地址∶五华县水寨镇工业大道创业孵化园1楼

  邮箱∶whycsf@163.com

  七、认定标准

  (一)场所、设备设施及环境卫生要求

  1.厨房装修、装饰建材标准达到规定要求;

  2.厨房内初加工、烹调、服务等区域等要分布合理、规范;定期维护校验、清洗消毒食品加工、贮存等设施、设备;

  3.室内环境达标,其中温度、换气、落尘、通风系统达到一定要求;

  4.按操作规程运行,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卫生;

  5.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设备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

  6.保鲜设备运行良好,冷菜、点心及原辅料要按照规定设备及温度、时间进行保鲜。

  (二)使用原料

  1.选择的供货者应具有相关合法资质;

  2.采购畜禽肉类的,应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采购猪肉的,还应查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3.所用原料不得经过非食用色素及其他非食品用化学品处理;

  4.所用原料必须在保质期内,并禁止使用注水、掺水、变质的原料及其成品、半成品;

  5.所用原料不得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农药残留量不得超出国家规定的标准;

  6.禁止使用未经依法批准的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

  7.不出售国家禁止销售的野生保护动植物;

  8.禁止使用无进货凭证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的其他食品。

  (三)服务规范

  1.服务程序要严谨、规范,利于灵活掌握、快捷供应;

  2.对顾客使用规范的礼貌用语,突出细节,周到服务;

  3.服务人员要有秀丽端庄、大方得体的仪表仪容。

  (四)菜点质量

  1.菜点符合安全、健康、卫生、环保的发展方向;

  2.菜点的特色鲜明,安全营养,被广大消费者接受;

  3.有政府有关部门或行业(专业)组织授予的名优菜点;

  4.名优菜点对企业的销售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次活动是我县积极实施“粤菜师傅”工程的又一项重要举措,也是餐饮服务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对进一步弘扬五华美食文化,提升五华美食品位,推动以美食带动农旅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乡镇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主要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落实工作责任,积极主动予以配和支持。

  (二)大力宣传,提升形象。各单位要加大对五华县首届“十佳餐饮企业”的评选活动的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本次活动展示五华县“粤菜师傅”工程取得的成效,吸引更多的餐饮企业(个体户)和广大群众广泛关注五华县“粤菜师傅”工程系列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影响力。

  (三)加强活动组织及保障工作。对发展前景好、品牌文化内涵深的餐饮企业(个体户),向媒体推荐宣传报道,扩大影响力和传播力。

  (四)严格监督管理。对获得五华县首届“十佳餐饮企业”的餐饮企业,在今后经营活动中被消费者举报投诉,或经有关部门查实确有违法行为,或存有与其所获荣誉称号不相适应的行为的将取消所获得荣誉称号。



   附件:

  1.五华县首届“十佳餐饮企业”申报表

  附件1.docx

  2.五华县首届“十佳餐饮企业”评审表

  附件2.docx

  3.五华县首届“十佳餐饮企业”专业评审得分表

  附件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