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保证行政执法依据合法有效,根据《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华府办函〔2022〕149号)要求,我局对2022年10月31日前制定并由我局组织实施的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拟保留2件、失效清理2件(具体目录详见附件)。现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建议的,请于2022年1月12日前书面反馈我局污染防治股(联系电话:0753—4333826)。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