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实施办法》的规定,我局决定组织召开五华县郭田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4月18日上午9时
地点:五华县水寨镇华侨直街环保大楼5楼会议室
二、听证内容
本次听证主要对《五华县2022年部分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进行听证。
三、听证会须知
(一)参加听证会代表选取范围和条件
1、县人大环资委主任、县府办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局长;
2、郭田镇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各一名(郭田镇人民政府负责邀请通知);
3、县司法局、农业农村局、然资源局、水务局、林业局各一位分管领导;
4、群众代表:布美村、硿南村、龙潭村、郭田村村委代表、村民代表各一名,鸿图嶂林场管理处代表一名(由镇政府负责通知);
5、以个人身份或者其他组织推选拟参加听证会的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代表(三名)。
6、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相关人员
7、《五华县2022年部分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编制人员
(二)听证代表应熟悉听证事项相关情况,对水源保护区的调整水源地情况比较了解;
(三)听证会代表一旦确认,应亲自参加听证;
(四)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五)参加听证会人员注意事项:
1、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2、遵守会场秩序,不得歪曲事实;
3、参加听证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参加听证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四、报名地点及报名要求
(一)报名地点: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联系人:李萍;联系电话:4333826;电子邮箱:whhbwfg@163.com。
(二)报名要求: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于2023年3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报名申请表或者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报名,详见附件1。我局将在提出申请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中指定听证会代表。
特此公告
附件1:五华县2022年部分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听证会报名申请表.docx
附件2:五华县2022年部分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