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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算中央 2017-2021 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时间:2024-09-06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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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中央 2017-2021 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24〕17 号)和《梅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清算中央 2017-2021 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的通知》(梅市交字〔2024〕194 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清算中央 2017-2021 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具体分配方案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4年9月6日至9月14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县交通运输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五华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郑春霞,联系电话/传真:4435867,地址:五华县水寨镇东方街五华县交通运输局,邮编:514400


  附件1 五华县2017-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及2021年度新能源公交清算汇总表.xlsx

  附件2 五华县2017-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助资金汇总表及年度清算表.xlsx



五华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