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农村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分配工作,经企业申报和主管部门审核,五华县2025年(清算2024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表(具体车辆运营信息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5年3月27日至4月7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车辆信息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县交通运输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五华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郑春霞,联系电话/传真:4435867,地址:五华县水寨镇东方街五华县交通运输局,邮编:514400
附件:
五华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