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我局会同审计局、医保局等单位对《五华县临时救助具体标准规定补充通知》进行了修改完善,热忱希望社会各界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现公开再次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6年3月11日—3月24日,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1.电子邮件:whmzdb@163.com;电话:0753-4454389。
2.来函地址:五华县水寨镇华兴北路81号五华县民政局
附件:五华县临时救助具体标准规定补充通知(第二次征求意见稿).docx
五华县民政局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