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曾国华故居、长乐学宫、古大存故居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的二次公示
时间:2024-12-26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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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落实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广东省文物局委托第三方技术人员对我县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曾国华故居、长乐学宫、古大存故居遗址进行了实地勘测,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见附件》,现将我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曾国华故居、长乐学宫、古大存故居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情况再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6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五华县文化广电旅游体有局提出,联系电话:0753-4433304

  附件:曾国华故居、长乐学宫、古大存故居遗址相关资料

      

       附件2:长乐学宫、曾国华故居、古大存故居遗址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文字说明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