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职能简介
    发布时间:2024-05-15 11:41:45

    负  责 人:张景山

    办公地址:五华县水寨镇大道奥体中心威光体育馆二楼

    邮政编码:514400

    办公电话/传真:0753-4433304/443213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节假日 公休日除外)

    电子邮箱:Whgdlytyj@163.com

    网站地址:https://www.wuhua.gov.cn/xxgk/zfjg/xwhgdlytyj/index.html

    主要职责: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政策措施、事业和产(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融合发展。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二)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三)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四)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五)统筹规划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组织实施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产业发展。

      (六)组织、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指导、监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业所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市场秩序。

      (七)组织、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国内、国际文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

      (八)指导、监督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业务工作,承担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节目传播的监测、监管,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的审查。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全县广播电视频率、频道。指导、监督全县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九)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承担组织考核评估工作,指导、管理全县重大群众体育活动,依法监管高危体育项目。组织实施“奥运争光计划”,负责竞技体育项目设置、布局、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竞技体育训练和竞赛工作,组织参加和承办国际、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性体育竞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体育竞赛奖励政策和标准。

      (十)协调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全县文物安全责任落实。负责全县世界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审核、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考古发掘、文物保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负责文物保护利用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文物保护科学创新工程,促进文物保护科学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十一)制订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管理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工作,承担有关专业人员技术职务评审组织工作。指导县级有关行业社团的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责调整。

      1、将有关外事和港澳事务管理职责划入县委办公室。

      2、将有关新闻出版、版权、电影管理等职责划入县委宣传部。

      3、将有关侨务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