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县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工作,现将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5〕19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根据《通知》精神,请各单位做好如下要求:
一、请各单位于3月28日下午5时前报送附件1-2的纸质件(电子版发至whbb4437010@163.com)到县编办行编股(县委大楼502室),联系人:钟小云,联系电话:4437182。附件3评价公告必须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刊登。
二、根据《通知》精神,查阅相关工作资料(请到whbbxz@163.com下载,密码:4437010),并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对照本单位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做好我县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工作。
五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
五华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17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