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流镇“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带头人”企业奖励补助实施方案》(安府〔2025〕2号)规定,现将安流镇“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带头人”企业申报2024年度奖励补助的审查结果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如实填写《奖励补助公示公众意见表》,并于2025年7月15日前寄至驻安流镇帮镇扶村工作队(以收件时间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5日
联系地址:五华县安流镇沿江路8号(原安流国土所)。
联系电话:15767780160,李先生。
附件1.五华县安流镇“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带头人 ”企业申报2024年度奖励补助审查结果 .pdf
2.五华县安流镇“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带头人”企业申报2024年度奖励补助审查结果公示公众意见表.docx
五华县安流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