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镇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决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在新起点上更好解决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助力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广泛发动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为确保我镇“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工作落到实处,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的华城镇2024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召开动员会
6月上中旬,组织召开华城镇2024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动员大会,学习传达省、市、县有关做好广东省“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工作要求,部署2024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动员全镇力量扎实开展好2024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
二、广泛发动宣传
(一)信息发布。6月开始,通过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及印发活动倡议书等方式对“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进行宣传推介和信息发布,广泛宣传公众参与渠道,发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到“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中来,并及时对2023年度在“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中对华城镇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公示表扬,向社会展现乐善好施的精神品德,激发社会各界共襄善举、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
(二)组织走访和座谈。6月,组织开展走访爱心企业、乡贤和邀请部分企业、乡贤和爱心人士召开座谈会,通报2023年度“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情况,听取各界对我镇乡村振兴工作和慈善公益事业的意见建议,并号召广大社会力量发挥资源优势,支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积极参与“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助力‘百千万工程’”行动,发挥好社会组织及所属会员企业的资本、技术人才和市场优势,投身公益慈善事业,支持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绿美五华生态建设,积极参与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三、开展主题活动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心捐赠活动
1、开展干部职工爱心捐赠活动。7月30日前,全镇各部门、村(居)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爱心捐赠活动。
2、开展“学子献爱心”活动。6-7月份,广泛发动全镇各中、小学校和中职学生参加“学子献爱心”捐赠活动。
3、开展“拥政爱民献爱心”活动。6月份,向全镇发出倡议,发挥双拥工作联系军地的桥梁纽带作用,倡议全镇开展助力乡村振兴捐赠活动,资助我镇困难退役军人,支持乡村振兴。
4、开展全民参与行动。积极拓宽捐赠渠道,为实现“人人参与”创造条件,围绕“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主题,征集、发动和推广各类公益捐赠项目,拓展个体捐赠资源,扩大社会参与面。
5、持续开展各村(居)募捐行动。深入村(居)开展募捐行动,倡导广大群众参与广东“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鼓励各村(居)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乡村振兴募捐活动,探索各类新型捐赠方式,推动慈善捐赠由捐钱捐物向捐技术、技能、股权等形式拓展。
(二)积极推进“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
引导广大民营企业、群团组织紧紧围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参与“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积极探索政府引导下社会资本与村集体合作共赢的模式。支持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支持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助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支持“6·30”公益行项目等。
(三)推进“6·30”助力绿美五华生态建设。
积极发动社会力量通过“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参与绿美五华生态建设,开展“我为家乡种棵树”“我为家乡添片绿”“企业冠名林”等绿美生态建设主题活动,动员企业、乡贤、侨胞等通过捐资捐物方式参与共建“桑梓林”“喜事林”“巾帼林”、捐赠企业和爱心人士冠名林等主题林,大力营造结对共建、人人爱绿植绿护绿兴绿的良好局面,助力绿美五华生态建设。
四、活动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2024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是我县推进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活动,各部门、村(居)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积极发动各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共同参与我县“6·30”助力乡村振兴捐款活动和认真总结历年活动成效经验,在活动内容与形式上要坚持守正创新,将活动成效推向新的高度,在新征程中更好解决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捐赠财产管理,健全工作机制。
“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协调下开展各项工作。各部门、村(居)要严格按照2024年活动的目标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认真抓好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及日常事务工作,坚持自愿原则,注重实质,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办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财产使用管理意见》等规定,加强和规范捐赠资金管理,做好年度捐赠资金的收集和汇缴工作。加强捐赠资金绩效评价,落实“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捐赠资金审计制度、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
五、及时报送
请全体镇村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好慈善捐赠示范带头作用,在此号召全体镇村干部积极开展、参与扶贫济困日捐赠活动。
1、各部门、村(居)捐赠款物原则上要在2024年7月25日前缴款至乡村振兴办,以便统一汇缴五华县慈善会。
2、各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的捐款请于2024年8月30日前自主缴款至华城镇人民政府收款账户,以便统一汇缴五华县慈善会。注意1.不接收现金交款,各单位捐款请直接汇缴华城镇人民政府收款账户,凭转账凭证(如需定向捐款的单位,请出具捐款单位的《五华县“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定向捐赠函》)到华城镇乡村振兴办开具《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和登记核对。
捐赠接收单位:五华县华城镇人民政府
捐赠方式:(支付宝)
捐款地址:华城镇人民政府二楼208乡村振兴办公室
联系人:刘富强
联系电话:18318200750
附件:1、华城镇“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捐款任务数一览表.docx
2、五华县“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定向捐赠函(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