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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1、普通补换社保卡,请持卡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办业务的还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发卡服务银行办理。2、如因个人信息变更后换社保卡,请持卡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信息变更所需的证明资料,到发卡服务银行办理换卡。3、如果是需要转换服务银行而更换社保卡,请持卡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社会保障卡(退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须提供参保地医保局开具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通知书》),到现服务银行办理卡注销业务,然后再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意向服务银行重新办理社保卡。

市人社局:试用期职工与用人单位也存在劳动关系,而只要劳动关系存续,用人单位就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因此,用人单位应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根据《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可以申请养老保险待遇。你母亲已年满58周岁,可在缴费满15年当月申请办理退休,次月发放待遇。缴费满15年当月,你母亲需先到税务部门减员停保,停保后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到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企业待遇核发股办理退休。

市医疗保障局:根据现行的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认定标准有关规定,除恶性肿瘤(放、化疗)和肺结核2个病种每年需按自然年度审核外,其余病种认定后无需年审或重新申请。年度审核时,恶性肿瘤(放、化疗)病种的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继续放、化疗方案及化疗用药清单,肺结核病种的需提供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近半年诊疗资料和相关检查检验报告。申请表可以在医保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市医疗保障局:新年度缴费时应先到户口迁入地医保部门办理缴费变更手续,再到委托代收银行办理缴费手续。参保人缴费成功后不能再办理参保地的变更。

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有关规定,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的,需要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具体办理流程是:首先,由参保人员新就业单位或本人向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填写《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其次,等待社保机构告知办理结果。具体转移手续由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协同办理。

兴宁市医疗保障局:根据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缴费期结束后,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在出生后6个月内可凭新生儿的户口簿前来医保局二楼办理登记参保缴费,可享受出生之日起至缴费年度内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6个月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年度剩余时间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如还有疑问,可咨询兴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0753—3256057。

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参保人员在省内企业之间流动的,不需要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在省内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或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的,需要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市医疗保障局: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产检时,地贫筛查阳性患者夫妻双方进行地贫基因检测的,可享受地贫基因检测费用一次性补助。

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一次性补缴政策: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仍未缴满15年的,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等证件的原件,向我市社保局申请一次性大龄趸交。

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你的母亲如将我市作为最后参保地,并在我市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在原就业地停止参保后,可将异地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我市。办理手续如下:1.将省内缴纳的社保转移到兴宁: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转出申请,并索取《省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失业保险参保凭证》或带身份证原件,到兴宁市社保局前台办理。2.将省外缴纳的社保转移到兴宁:可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申请网上办理或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转出申请,并索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到兴宁市社保局前台办理。3.兴宁社保局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审核转入条件。4.符合条件的,原参保地社保局与兴宁社保局完成转移接续工作。5.若来信人没有正式单位缴纳社保时,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原件到兴宁市税务局申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月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市医疗保障局:申办补助需提供的资料:①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②孕妇地贫筛查阳性检测结果报告单;③梅州市地贫基因检测结果报告单;④《梅州市地贫基因检测补助申请表》;⑤地贫基因检查医疗费用发票(或电子发票)和费用明细清单(盖医疗机构收费章);⑥《申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承诺书》梅市府办[2015]20号;⑦结婚证。

市医疗保障局:每例白内障手术报销是指单眼1700元,双眼3400元,市内医院可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暂不能直接结算,需提供参保人身份证、社保卡、疾病诊断证明书、发票(或电子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进行零星报销。

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可通过 “广东社保”、“广东人社”手机APP、“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进行人脸识别认证。认证业务全年办理,12个月内须认证。因超过认证时间从第13个月开始暂停发放待遇,需恢复待遇请到原养老金发放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认证,之后予以续发和补发养老金。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登录—养老退休—养老资格认证—城镇职工社保—本人办理或为他人代办—选择发放地(梅州市)—输入退休人员信息后进行人脸识别—认证通过即可。

五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你所说的是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根据粤人社规[2020]23号规定,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条件:1、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2、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3、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4、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本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一)大龄失业人员。指女四十周岁以上、男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二)残疾人员。(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四)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五)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六)失地农民。(七)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八)戒毒康复人员。(九)刑满释放人员。(十)精神障碍康复人员。(十一)退役士兵。(十二)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十三)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如果已达到退休年龄,不符合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条件。

市医疗保障局:根据现行的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认定标准有关规定,除恶性肿瘤(放、化疗)和肺结核两个病种每年需按自然年度审核外,其余病种认定后无需年审或重新申请。年度审核时,恶性肿瘤(放、化疗)病种的,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继续放、化疗方案及化疗用药清单;肺结核病种的,需提供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近半年诊疗资料和相关检查检验报告。申请表可以在医保网站(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ylbzj/xzzq/index.html)自行下载打印。

市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医保在市内住院时,涉及第三方负担的医疗费用,如“外伤”“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形,暂不能办理直接结算。在市外住院时,“外伤”“生育”“白内障”不能直接结算。

市人社局:失业补助金实行快审快发、按月支付,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补发,以社会化发放方式支付待遇,审核结束的当天发放。

市人社局:如果出现企业没有给职工参保的情况,职工个人一定要坚决维护自身权益,不要怕麻烦。《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者若认为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为其办理社保登记或申报缴费的,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社会保险法》规定,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者补足。我市社保费征收机构为税务局。

市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为自然年度。参保人跨年度仍在住院的,费用按新年度标准结算。跨年度超过3个月未申报医疗费报销的,医保经办部门不再受理报销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