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和妻子原来申请过一次公积金贷款购房,已经结清了。现在我们想改善一下居住环境,把原来的房产卖掉,重新买一套面积稍大的,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吗?如何认定? 答:可以,第一次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将原房产卖掉后,职工家庭在梅州市无房产,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首套房政策执行。 (二)我在外市有一套房产,在梅州无房产,也没有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想在梅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房产,如何认定? 答:您在梅州市无房产,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首套房政策执行。 (三)我没有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我在梅州有一套房产,购买该套房产时申请的商业贷款尚未结清,现在想再买一套改善性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如何认定? 答:可以,因您在梅州市有一套房产,再次购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四)我和妻子婚前在梅州各自购买了一套小面积住房,只有我使用了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已经结清了。现在我想卖掉其中一套房,再买一套面积稍大的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如何认定? 答:可以,因您原来有两套房产,卖掉了一套,按照规定,职工家庭在梅州有一套房产,再次购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二套房政策。 (五)我在梅州市有两套房产,没有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想再购买一套大面积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因您在梅州市已有两套房产,按照规定,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我原来在外地工作时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现在调到梅州上班,在梅州无房产,想在梅州购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因您已经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规定,职工家庭在全国范围内已经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七)该项政策什么时候可以落实? 答:政策公布后即时实施。
根据《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自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每月扣除3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不超过1500元。
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项目制培训,均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政策。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失业人员、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脱贫人口及脱贫家庭子女(以下简称五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对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对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可以参加。
网民zz:你好,我想问一下2023年五华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的面试时间什么时候能出来?文件里说在笔试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之内就会公示。现在都什么时候了还一直不出来,希望能给个合理的答复,谢谢!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生,您好。五华县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笔试结束至今仍在期限内;面试公告敬请留意五华县人民政府网。感谢您对五华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7月1日起调整2023-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根据最高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我市2023年度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额最高为2777元(四舍五入取整),单位和个人月缴存总额最高为5554元。《通知》明确,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22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低于省政府公布的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不高于2022年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3141元)。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12%,原则上最低为5%,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的缴存比例,同一缴存单位原则上需同一缴存比例。《通知》要求,缴存单位和个人需在2023年7月1日至31日期间,登录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在“下载中心”下载《单位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申请表》和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汇缴清册》,填报后送任一住房公积金办事窗口受理;或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梅州分厅(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自行申报在线办理调整。《通知》指出,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者缓缴申请;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及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工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并在新的缴存年度按时、足额、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完成后,本缴存年度内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原则上不得变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二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随着简化证明材料工作的不断推进,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就诊的医疗机构获取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后即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为进一步解答广大家长招生疑问,结合往年家长电话咨询需求,我局就典型问题进行了汇总,现集中解答如下: 1. 学生户口登记机关为华兴派出所,父母房产在华侨直街,属于哪个学校的学区户籍生? 答:学生符合五华县第一小学、五华县第二小学、五华县第三小学等多所学校的户籍要求,现居住地在五华县第二小学学区。按照“现居住地”就近入学原则,该生属于五华县第二小学的学区户籍生。 2. 大岭村外嫁女户籍未迁出,常住大岭村,小孩随父亲入户在华城镇,能否作为户籍生报读县五小? 答:不能,学区户籍生认定的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情况。 3. 单独户籍,未显示合法监护人,能否在户籍所在学区申请学位? 答:可以,但须随监护人居住在拟报读学校学区,并提供相应的监护证明材料。 4. 常住在五华县第一小学学区祖父母家,户籍符合五华县第一小学要求,父母在城区无房产,应如何提交材料? 答:须提供祖孙三代同堂户口本、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城区无房产证明、祖父母有效房产证明。 5. 户籍生如果错过了报名时间,怎么办? 答:确因特殊原因错过第一阶段报读的学区户籍生,可在8月28日至8月29日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到县教育局提交相关资料登记。错过报名时间的学区户籍生和在第二阶段报名未被录取且接受调剂的非学区户籍生,统称“统筹生”,县教育局将根据“住址就近、积分就高”的原则,统筹协调到辖区内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不接受统筹协调安排的,县教育局不再另行安排学位。 6. 如何报读长乐小学? 答:长乐小学为碧桂园凤凰城小区配套小学,碧桂园凤凰城业主的适龄子女,可在第一阶段学位申请时报读长乐小学。如业主为祖父母(外祖父母),须提供祖孙三代同堂户口本、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城区无房产证明、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效房产证明。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将按优先录取“人户一致”的业主子女;第一阶段安排入学结束后,如有剩余学位的,非学区户籍生可以报读。 7. 某楼盘在销售时宣称买房一定可以读某某学校,是否可信? 答:教育部门强调,房产销售不与学位挂钩!我县公办学校招生严格按当年招生政策执行,任何楼盘销售时宣称买房一定可入读某某学校,都是不可信的。 8. 父母已故或无监护能力,如何确认监护人? 答: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已经死亡或者丧失监护能力,需随有监护能力且承担监护责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姐作为监护人到我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须出具能佐证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其他个人或组织担任监护人的,须出具以下文件之一: (一)多监护人之间经公证机关公证的监护协议。 (二)原监护人指定监护人的遗嘱。 (三)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的文书。 (四)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的文书。 (五)生效的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法律文书。 9. 哪些非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可作为优待对象申请入学? 答: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子女、华人华侨子女、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子女和本校教职工子女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入学。 以上优待对象,按相应政策线下报名。 10. 港澳台、外国籍的子女入学有无优待? 答:无,适龄儿童少年可按照《五华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积分入学。 11. 父母双方都可以参加积分入学学位申请吗? 答:随迁子女的父母双方都可以申请积分,但只可以选择其中一方的信息为小孩申请积分入学。 12. 劳动就业如何计算积分? 答:按在五华县签订劳动合同年限积分,需同时提交用人单位缴交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为学位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可直接作为劳动就业积分。申请人在我县服务的年限可以累计积分,在五华县签订劳动合同年限每满1年加1分,总分不超过10分。 13. 社会保险如何计算积分? 答:参加我县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1年积1分,提供社保经办机构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可以累计积分,总分不超过15分。 14. 《五华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中,提及的“近3年”“近5年”开始计算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近三年指,2020年5月至今;近5年指,2018年5月至今。 15. 经司法公证但不能取得房产证的集体房,可积多少分? 答:提供司法公证材料,参照《五华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第15条,积20分。 16. 小产权房作为居住条件,如何计算积分? 答:提供房产相关材料,参照《五华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第16条,积10分。 17. 已获得积分入学学位的随迁子女,可以放弃学位吗? 答:获得积分入学学位的随迁子女,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18. 是不是参加积分入学就一定能入读志愿学校,要多少分才能录取? 答:非学区户籍生申请人须在6月29日9:00至7月3日17:00,登录“五华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学位申请”填报个人信息和3个志愿学校。教育部门将依据每所学校的第一志愿优先(请注意志愿顺序)、积分就高的原则进行录取,因此参加积分入学并不保证一定能够入读志愿学校。每年、每所学校的积分学位数和申请人分数都不同,每所学校的录取分数均不相同,且无法预测。 19. 未被报读学校录取的积分生如何入学? 答:确需就读城区义务公办教育学校的积分生,请在积分学位申请的“是否调剂”中选择“是”。如未被志愿学校录取,县教育局将根据“住址就近、积分就高”的原则,统筹协调到辖区内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不同意“调剂”或不接受统筹协调安排的,县教育局不再另行安排学位。 20. 参加积分入学学位申请的随迁子女,能否同时申请民办学校学位? 答:可以。但已被民办学校通过免摇号录取或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学生,不再为其保留原公办学校招生学位。公办学校暂不得为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因特殊原因放弃民办学校学位到我县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须在8月29日至30日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向县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佐证材料,由县教育局在统一招生结束后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21. 非起始年级转学到城区公办学校,是否积分入学? 答: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到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不适用积分入学办法,执行《五华县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工作管理细则》。 其他未提及问题,家长可致电拟报读学校或教育局咨询(咨询电话见招生公告),为免解读有误,请不要听信任何幼儿园或其他个人的非官方政策解读。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梅市公积金委〔2019〕3号)规定,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工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调入的当月工资。
1.报读民办学校以自愿为原则,学生及家长应在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等相关情况后,慎重选择,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以唯一身份报名,按要求签订《自愿报读民办学校承诺书》,真实完整准确填报报名信息。2.有意向选择报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及家长需留意教育局和民办学校的网站、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发布的报名资讯,按规定在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错过报名时间将影响孩子报读民办学校。3.全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按规定流程、时间和要求,通过市统一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7—9日。4.学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提交真实准确有效的报名信息,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如报名信息和证明材料存在造假行为,将会影响孩子报读民办学校。5.港澳台及外籍且未有国内正常学籍的学生通过市统一报名平台报名后,须持相关材料证明原件到拟报读学校线下申请,由学校初审通过后,于7月14日前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复核。若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原件,将影响孩子的报名资格审核结果。6.我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网上报名无需交纳任何费用。
网民远方:因目前在广州务工,需将党籍关系从北京转回五华县棉洋镇,是否可以家属代替本人办理相关事宜。如果可以需要带什么文件呢?介绍信和什么呢?五华县棉洋镇: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需主动到原组织地提出转移申请,原组织地会将你的转移申请按流程进入系统办理。原组织地完成系统交接后,需要您本人携带入党志愿书原件到申请转入的组织部门,此过程需要本人回来报道,并咨询征求转入地的党组织书记的意见是否同意转入。如有其他转接流程不明白的,可致电棉洋镇党建工作办公室:0753-4551799。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以下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商(协)会调解组织以及有条件的市、县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内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等各类调解组织。针对目前用人单位调解组织设立不足现状,《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推动大中型企业普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以乡镇(街道)、工会、行业商(协)会、区域性等调解组织为支撑、调解员(信息员)为落点的小微型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推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加强调解组织建设。
2020年1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决定自2020年起,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强基计划”。强基计划实施三年来,共录取新生1.8万余人,试点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强基计划选拔了一批对基础学科研究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优秀学生。什么是强基计划?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教育部在深入调研、总结高校自主招生和上海等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也称“强基计划”)。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逐步建立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的有效机制。2020年起,原有高校自主招生方式不再使用。强基计划选拔什么样的人才?强基计划指导思想和原则是服务国家战略,招收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主要选拔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有哪些?强基计划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力学、基础医学、育种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相关专业招生。聚焦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高校会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合理安排招生专业,并建立学科专业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新形势要求和招生情况,适时调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强基计划试点院校范围有哪些?强基计划起步阶段,在部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范围内遴选高校开展试点。高校向教育部申请并提交相关专业的招生和人才培养一体化方案。教育部组织专家综合考虑高校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质量、科研项目及平台建设情况、招生和人才培养方案等因素,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则,研究确定强基计划招生高校、专业和规模。试点高校名单: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2022年增加东北大学、湖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三所高校开展强基计划试点。
网民邹生:请问公积金处,商业贷款怎样转公积金贷款?要怎样的手续?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华管理部:关于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问题,梅州市暂未出台此项政策。如今后“商转公”政策出台,我们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并开展业务办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谢谢!
根据人社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数据工作指南?(中就培发【2022】1号)规定,职业技能等级合规证书数据网上查询时限为:自发证日期起75个工作日。如数据因质量问题被退回,发证机构应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正,并重新上报。
(一)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二)办理方式线下办理:单位提供材料到任一公积金办事网点或受委托银行办理。线上办理:登录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或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办理。(三)办理材料1.单位证明材料(国家机关的提供单位设立批准文件;事业单位的提供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城镇私营企业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的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的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4.《梅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
2022年,一些学生家长在校外培训机构捆绑销售、充值赠送等促销手段的诱导下,超时段、超限额支付培训费用,带来“卷钱跑路”“退费难”风险,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教育培训服务投诉近7万件,高居服务类第三位;对此,教育部、中国消费者协会督促指导各地积极化解,切实维护家长合法权益。为切实减少新学期消费侵权事件,特提醒广大家长和学生,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理性选择培训机构,理性支付培训费用。 一、理性选择培训机构。一些校外培训机构未取得主管部门发放的行政许可,或以个人名义开展“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等违规培训,这类培训既无资格资质、无质量保证,又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为方便家长查询,教育部开通了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家长可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选择具备资格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签订规范服务合同。广大学生家长在缴纳培训费用前,要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特别要关注涉及课程、从业人员、费用的条款,明确约定退费情形、退费方式,同时索取正规发票并妥善保管。 三、理性支付培训费用。请学生家长在支付培训费用时,不要支付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非学科类培训一次支付不超过5000元限额的费用,避免退费纠纷和“卷钱跑路”风险。同时,要警惕以“充值赠送”等方式诱导超时段、超限额收费。要注意缴费安全,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完成培训缴费,切勿通过转账或现金等方式将培训费用支付给除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 四、警惕机构虚假宣传。一些培训机构为获得最大客源、获取最大利益,刻意夸大宣传培训效果、培训成绩、从业人员力量。建议家长和学生“三思而后行”,实地考察培训机构的办学场所、从业人员力量、经营情况、设施设备等情况后,再做决定。 2023年,教育部、中国消费者协会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培训收费行为、强化校外培训预收费资金监管、加快校外培训消费纠纷化解、加强消费教育指导、严肃查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同时,请广大学生家长“擦亮眼睛”,提高消费权利意识、消费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违规培训,对违规培训进行监督举报,共同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校外培训消费环境。
存在。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一、定期检查视力。关注孩子眼健康,发现经常眯眼、皱眉、歪头等行为要及时就诊,定期带孩子进行视力检查或在家里储备视力表进行自测。二、增加户外活动。建议青少年儿童每天的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每周累计不少于14小时。积极带动孩子在户外进行各种球类运动、集体玩游戏等,但要注意强紫外线对眼睛产生伤害。三、科学间断用眼。正确引导孩子,观看电子屏幕20分钟后应放松远眺6米以外20秒以上,非学习时间观看电子屏幕时间每次不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四、缓解眼部疲劳。持续长时间观看电子屏幕产生眼睛干涩、疲劳等不适时可通过眼保健操、闭目、远眺、热毛巾湿敷、眼药水等方式缓解。五、保持正确坐姿。居家学习、阅读时不要趴着或躺着,姿势要端正,保持“三个一”原则(眼离书本一尺,胸离桌子一拳,手离笔尖一寸),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选择电子产品学习建议坚持“宁大勿小”的原则,选用次序为投影>电视>电脑>平板电脑>手机。六、保证光照充足。给孩子布置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保证光照度符合要求,避免在光线过强、过暗、阳光直射的环境下学习和使用电子产品。七、注意手部卫生。教育孩子正确洗手、勤洗手,不要用未清洁过的手揉、搓眼睛,避免引起眼部病原体感染。八、规律作息。建议家长以身作则与孩子同步作息时间,按时睡觉,固定起床,保证充足的睡眠。幼儿和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小时。九、膳食均衡。家长要做到食谱多样化,营养均衡,正确引导孩子不挑食、不偏食,多吃蔬菜水果,适量摄入鱼类、豆制品和鸡蛋等优质蛋白,也可适量食用胡萝卜等富含对眼睛有益维生素的食物等。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假设您的缴存基数为5000元,单位缴存比例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5%,则职工个人缴存额为250元,单位缴存额为250元,合计缴存额为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