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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印发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8〕76号)规定,参保人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时,由最后参保地核发待遇。若退休前最后参保地在深圳,且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可在深圳退休。
近日,广东省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医保药品单独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将346种国谈药、竞价药品和医保药品目录内的“岭南名方”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单独支付范围,由医保基金与医疗机构单列结算,不纳入相关额度。自9月1日起实施,试行期限2年。
在计算养老金待遇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金额都是累计计算的。然而,社保中断是有影响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在其他关于养老金计发因素不变的情况下,缴费年限越长,养老保险待遇就相对越高,如果中断时间太长,累计的缴费年限相对少一些,养老保险待遇也会相对低一些。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应遵循“先备案,选统筹区,并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就医”的流程,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在本人备案成功的异地统筹区内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等,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费用。
在居住地持有居住证的新生婴儿应于出生6个月内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参加居民医保,其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支付。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有两种制度可供选择:一是可以选择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也是多数灵活就业人员选择的参保方式。政策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由个人承担,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可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等方式缴费。二是可以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按档次缴费,各地有所不同,个人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暂时选择低一点的缴费档次也不要紧,每年缴费之前可以变更当年缴费档次,具体标准以当地人社部门公布数额为准。
据了解,3月30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4月1日起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政策调整至常规医疗保障政策。自今年1月8日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以来,四部委联合制定了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临时特殊保障政策,扩大医保支付的药品范围,对住院费用实施全额保障,对基层门诊费用实行专项保障,参保患者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冠病毒感染救治有关的门急诊费用,原则上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不低于70%。上述政策有效保障了新冠患者就医用药需求,缓解了大医院医疗压力,助力群众平稳度过感染高峰期,目前全国疫情已趋平稳,防控形势总体向好。《通知》明确了4月1日起,将“住院费用全额保障”“基层门诊专项保障”等特殊保障政策回归至常规医疗保障政策,参保患者符合规定的新冠医疗费用,将与其他20余种乙类传染病实施相同的医保报销政策。同时,为避免个别患者因病情较重、费用较高而产生沉重的经济负担,《通知》专门提出各地要加强对新冠患者医疗的费用监测,对符合救助条件、个人负担较重的患者按规定及时给予医疗救助。目前,国家新冠诊疗方案内的部分新冠治疗药品尚未被正式纳入医保药品目录,而相关的医保临时性支付政策已于3月31日到期。为了降低社会负担,引导医疗机构使用质量可靠、价格适宜的药品,也为了进一步丰富临床用药选择,提升新冠治疗药品的可及性,《通知》明确,国家新冠诊疗方案内且被列入“疗程治疗费用与医保目录内同类药差异较小”类别的新冠治疗药品,可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在转发《通知》时强调,《通知》自4月1日起执行,以患者入院或就诊时间计算。此前广东发布的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同步停止执行。
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已缓缴的未缴费月度费款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医保电子凭证是国家医保局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中颁发的统一标识信息。医保电子凭证可与身份证、二维码、人脸等生物特征相关联,支持线上办理所有医保相关业务,全国通用,跨渠道通用,是参保人在全国范围内享受医保政策待遇、开展医保业务的电子“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医保结算、办理医保业务等功能,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能够在互联网上高效、安全地享受医疗保障部门的各项公共服务。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目前,我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都已开通,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选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时可实现直接报销。已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人员也同步开通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
根据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改革部署要求,从2021年4月起,凡是在广东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在省内流动就业参保时无需申办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职工医保基金分两大块:一是统筹基金,就是大池子;二是个人账户,就是个人医保卡上的金额。此次改革有两个共济,一个大共济,一个小共济。大共济就是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在职工医保参保人群范围内来实现共济保障;小共济就是家庭共济,针对医保个人账户。以前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门诊费用,主要通过“个人账户”的支付方式来保障,现在是通过统筹基金报销来保障。简单来说就是医保基金对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有了报销,减轻了职工参保人的就医负担。而家庭共济是指个人账户中的金额共济使用,使用范围从职工个人拓展到了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
跨省或跨制度流动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如果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不管什么情况都不用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电子社保卡目前支持5种申请服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申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申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申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参保人员在本市以外的境内其他地区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行为,统称异地就医。下列参保人员可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近期拟在或已在异地同一地区连续居住生活半年以上的人员。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连续工作半年以上的人员。在校学生寒暑假、因病休学期间,回到户籍所在地,以及在异地分校学习、实习期间,比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且不受半年以上的时间条件限制。四、异地转诊人员:是指符合下列转诊转院规定的人员:(一)经本市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认需要转诊异地治疗的人员。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继续在异地进行后续住院治疗或因病情需要转诊至其他统筹区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人员。(二)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经备案地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认需转往其他统筹区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人员。 五、临时异地就医人员:指因紧急救治和抢救需要,在参保地以外医疗机构接受紧急诊疗的人员,以及其他符合参保地规定的异地就医人员。
社保卡正式挂失后,需申请补领社保卡:注意不仅仅是挂失情况下需要申请补领,社保卡到期、损坏,卡面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持卡人的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持卡人的服务银行发生变化,持卡人跨省流动产生参保地变化时,也需申请换领社保卡。补换流程:补换社保卡的流程与新申领一致。各地目前已经普遍实现了“立等可取”的补换卡服务,异地居住人员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移动端等渠道,在线办理社保卡补换,享受线上提交申请,卡片邮寄到家的“跨省通办”服务。
除了医保目录外,与医保报销费用相关的概念还有报销比例、起付线和封顶线。从报销比例来说,医保“保而不包”,会设定相应的比例来进行报销。起付线是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的“三大目录”内的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下的费用需自己承担,过了起付线费用的部分,医保按规定、按比例报销。封顶线则是医保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即参保人在一个年度内累计从医保基金获得报销的最大限额。医保报销费用的计算公式为: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费用-起付线)*报销比例。统筹基金支付是指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规定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金额。政策范围内费用是指参保人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是指医保统筹基金按一定比例支付参保人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比例越高,能报销的钱越多。
参保人丧失待遇资格条件后,继续领取或者违规重复领取社保待遇的,社保经办机构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约谈教育、协议还款、按规定从个人账户或者相关社会保险待遇中抵扣、下发退款通知书、作出追回决定等措施追回基金。拒不退回的,社保经办机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对银行账户、房产等财产进行查封、划扣并作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郑重提醒:当您已不再符合待遇领取的资格,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应主动、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终止待遇,并主动配合将多领的待遇退回。
职工医保基金分两大块:一是统筹基金,就是大池子;二是个人账户,就是个人卡上的余额。此次改革有两个共济,一个大共济,一个小共济。大共济就是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在职工医保参保人群范围内来实现共济保障;小共济就是家庭共济,针对个人账户。以前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门诊费用,主要通过“个人账户”的支付方式来保障,现在是通过统筹基金报销来保障。简单来说就是医保基金对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有报销了,减轻了职工参保人的就医负担。而家庭共济是指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共济使用,使用的范围从职工个人拓展到了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